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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9 作者:鄭渝川 來源: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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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機制有助于價格公平,這是經濟學提出并為現實所驗證的觀點。然而,現實生活中從來就沒誕生過絕對完美、信息對稱的市場,市場機制在不同時候呈現出不同扭曲,市場環境充斥著泡沫或過度悲觀的情緒,這就使價格信息不可避免出現失真失調。 以最直觀的商品(服務)為例,其定價過程很難達到透明的理想狀態,消費者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信息劣勢的一方,甚至而言,消費者對自己需要購買什么、花多少錢購買才劃算只有模糊預期,很容易被商家種種引誘手段忽悠。還有些人未必非常有錢,卻僅僅因為自己的喜好被狡猾的賣家知曉(蒙對)而刻意討好,從而以不可思議的高價購買無價值的東西,美其名曰這樣的購買很有意義。 實際上,價格是人偏好的反映,為了讓這樣的偏好壓倒消費者理性,企業最好的應對策略就是制造障礙使競爭不能正常進行,讓消費者無從形成理性對比。實在碰上了成本透明、競爭激烈的商品(服務)供給領域,商家就會祭出價格戲法,通過虛標定價、降價促銷等手法,進一步降低消費者的選擇理性。 如果這還不行,用免費的概念噱頭忽悠消費者就成了商家獲利的必然選擇,人們總是熱衷接受和體驗免費的東西,殊不知這會讓自己心里產生負債感和由衷的回報欲望,或者過度超前消費的習慣。 將價格概念從商品(服務)范疇推而廣之,以“機會成本”來理解,就同樣可以引用價格形成的基本原則及價格花招,來更清晰的認識和理解看似沒有價格、價值無從估算的許多社會問題或概念。新近引進出版的《一切皆有價》一書就將人作出的一切選擇,視為相對于收益的成本計算,即價格決策。 如今市面上已經有許多由價格出發,證明市場乃至社會各領域價格規則、定價規律和市場邏輯廣泛存在的著作。問題在于,為了強調經濟學家們的主張,這類圖書常常不惜否認市場邏輯之外的社會存在、社會規則,將市場奉為絕對正確、必須盲從的“上帝”,不容許有人說市場之下的價格、定價等存在缺陷——若缺陷實在無從否認,就把責任推到政府、社會和人身上去,總之,市場、企業、資本是不會有錯的。 由《紐約時報》社論編輯部成員愛德華多·波特所著的《一切皆有價》,在引入“機會成本”概念分析社會、文化現象的同時,既承認了價格規則、定價規律和市場邏輯的應用普遍性,也指出了這種分析-應用思路的局限性,甚至在一些領域表現出的巨大破壞性。 愛德華多·波特在書的第二章,即直面“生命的價格”這一頗具禁忌色彩、卻一直悄然實踐的問題。生命無價的觀念深入人心,但政府和企業一直在試圖為生命定價,包括死亡賠償金、生命安全定價等,量化每個人的生命價值;現實證明,許多人盡管口頭上反對這種做法,但實際的訴求主張卻是希望能為自己(所屬階層人群)獲得更高的價格指數。這表現出極為嚴重的經濟與政治權利不平等。同樣,在社會發展史上,女性受歧視從屬地位的形成與改變,均與各階段社會文化、家庭對女性“價格”的判定有關。 幸福感同樣可以用價格來計算。研究幸福課題的心理學家和經濟學家認為,幸福感測算可以分解為滿意度、正面情感指數、負面情感指數三者的計算。幸福感的基石是富裕的物質生活,不存在貧困基礎上的幸福,但僅有財富并不足以達成幸福,只有當收入與自主支配的休息權達成平衡時,才能降低負面情感指數,提升滿意度和正面情感指數。 前面已經提到,經濟學家們經常把人假定為精于計算、只顧自己、對“社會福祉”毫不關心的動物;“經濟人”被認為是把生活中的一切當做一連串的成本收益分析,依據價格評估來作出決策,以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經濟學家還忽視文化對人選擇決策的影響,或者貶低這種影響。愛德華多·波特認為這種計算方式與分析思路存在問題,為了組成社會(構建市場),人必須改變選擇決策,讓出自己的部分利益,將它融到社會集體價格系統范圍內,以此開展成本收益關系調節。民主政體下的民主制度就是典型例子,如果按照經濟學家的邏輯,參與投票對任何個人而言都幾乎不具備意義,既費時間又沒有直接受益,個人的一票很難直接影響整個選舉的結果。但積極公民仍然愿意去參與投票,也不認為這種選擇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他們認識到,唯有如此,才能讓民主制度被激活并運轉起來,從而保障個人的權利和市場秩序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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