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移動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因受賄746萬余元,一審被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作為30年來中國通信領域唯一被定性為個人嚴重違紀的副部級官員,張春江落馬,撕開了“壟斷”色彩濃厚的電信行業的隱秘一角。 梳理張春江案,其大學同學宋世存、多年好友張銳及其妻,是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人。三人與張結為利益同盟,通過朋友“關系”,尋租致富。
案發落馬
在電信領域,張春江資歷深厚。 自1982年從北京郵電學院(現北京郵電大學,下同)畢業后,張一直深耕電信領域,1999年就成為信產部副部長,年僅41歲。2003年5月,中國電信產業重組,張走馬由小網通、吉通合并而成的新網通一把手。在位5年,力推網通整合上市。2008年5月,電信產業再次重組中張春江調任中移動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此時,張春江正值“知天命之年”,外界多猜測其不久后將接任即將退休的王建宙,成為中移動一把手,前途光明。 然而,2009年12月,卻突然傳出其被查的消息。 目前公開的報道顯示,當年12月,張春江的公開亮相僅有兩次。12月3日,張春江就遏制手機黃色信息表態。12月17日,張春江最后一次出席公開活動,在“祝福祖國”文明公益短信傳遞活動啟動儀式上致辭。但據知情人透露,彼時張春江已甚是不安。12月2日,他的好友宋世存已被河北滄縣有關部門帶走調查,當天,辦案人員查封了宋的住所并進行了搜查,張春江與宋世存的“借款”單據、銀行賬戶匯款記錄、別墅房款交納憑證等重要證據浮出水面。 雖然并不知道辦案進展,但敏感的張春江“覺得宋被查應該和自己有關”,2009年12月11日,其主動向中紀委提交了一份書面材料,提及了其有可能涉嫌違紀、違規的問題,并表示隨時接受組織調查。 2009年12月25日,張被中紀委雙規。 這并不是張春江仕途生涯中首次遭遇“暗流”。早在2006年,中紀委就曾調查過張春江在昌平區香堂村的一處房產,該房產是張為其母親購買的一處小四合院,被人舉報。此事最終不了了之。3年后,張再次進入有關部門視線。
親密朋友
讓張春江極為敏感的宋世存,是張的大學同學,二人交情甚篤。 兩人同為恢復高考后的首屆大學生,宋年長張春江11歲,河北樂亭人,是二人就讀的北京郵電學院載波7711班班長,張春江的前妻姬蓉也和二人同學。 在電信領域,宋世存也是一位傳奇人物。其和張春江同于1982年從北京郵電學院畢業,1984年,畢業僅兩年,宋便成為時任郵電部副部長吳基傳的首任秘書。張春江也較為順利,1985年便開始擔任大連市經濟開發區郵電局副局長。 在張春江的仕途早期,宋世存扮演了重要角色。據悉,吳基傳上任后首次到大連考察時,在大連市郵電局下屬電信中心局當局長的張春江被安排一同接機,得以與吳基傳見面。在隨后的考察中,張春江以突出的業務能力受到吳基傳賞識。 此后,張一路順利升遷,1993年被提拔為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1995年入京,擔任郵電部移動通信局局長、電信總局副局長,1998年3月任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局長,次年即成為信產部副部長。 宋世存的人生,卻在1991年,出現重要轉折。當年,其因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罪被查,后獲刑4年。 1994年,宋世存出獄后,仕途無望,下海經商。 宋世存的這一人生拐點,或間接影響了張春江未來的人生軌跡。 根據司法材料,張春江案的一條重要脈絡,正是其和好友宋世存之間的“權錢”往來。
首單買賣
據記者了解,1994年,出獄后的宋世存下海經商,第一筆生意,就找上了時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的張春江,讓張幫他聯系手機銷售業務。 據記者了解,當時在國內,手機尚屬緊俏商品,手機購銷由郵電管理局統一管理,具體由其下屬的郵電器材公司統購統銷。 宋世存找到張春江后,張便給時任遼寧省郵電器材公司經理的周家廣打了電話,說宋世存想做手機業務,讓其給予關照。 經張春江的介紹聯系,宋世存向遼寧省郵電器材公司供應了約兩萬部手機。 這筆生意,宋賺了100多萬。 隨后,1995年1月,宋世存在北京成立北京銥鏑電訊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0萬元,經營范圍是電子、通訊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經濟信息咨詢等業務。但有電信業內人士透露,這家公司在業內并不知名。
居間調停
2003年,宋世存的視野轉向當時熱銷的“小靈通”手機。當年,中國小靈通品牌UT斯達康在推出10多款自主研發、生產的小靈通手機。宋世存在香港注冊了力晉公司,代銷該公司的小靈通手機。 2006年左右,因小靈通手機市場萎縮,宋世存找UT斯達康結算時,UT斯達康欠其1000余萬元的提成款未能支付,宋世存幾次索要未果,便將此事告訴了好友張春江。 此時,張已擔任網通一把手,同意幫忙。后宋世存約張春江、UT斯達康當時的負責人吳鷹一起吃飯。席間,張春江談到“老宋掙錢不容易”,當對方表示有困難,只能給一部分時,張春江又對宋說“差不多就算了”。 不久,UT斯達康給宋世存公司的賬戶匯入80余萬美金。 UT斯達康之所以賣張春江這個面子,當時UT斯達康的董事長吳鷹認為,是因為張春江“是中國網通公司的總經理,能夠影響UT斯達康公司與各地網通公司之間的業務”。據相關材料顯示,自2003年至2007年,中國網通集團從UT斯達康公司,采購了價值達95億余元的通信設備和通信終端。 對此,張春江并不否認,張在證詞中說:“作為公司一把手,能夠影響UT斯達康與各地網通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
權力掮客
除幫宋世存直接獲利,張春江還為其的“掮客”身份提供幫助。 對此,檢方指控的事實一共有四筆。 2007年,宋世存的一個朋友想與中國網通公司合作,在天津濱海新區建IT外包業務基地,找到宋幫忙。張春江親自主持召開專門會議,表示全力支持該項業務。但終因天津方面的原因,業務沒有做成。 約在2007年,代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的銷售員找到宋,讓宋聯系給網通做傳輸線纜的保險業務。張春江想促成合作,但因網通與保險公司分歧較大而無果。 2008年,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改制的要求下,中國網通公司擬出售下屬的5家酒店。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有意收購,宋世存表示可以幫忙聯系,如收購成功要給提成。后張春江給網通公司負責此項業務的時任實業管理部經理池泉國打招呼,讓其接待并給予關照。此事后因新世界的資金問題沒有做成。 2009年,宋世存的朋友王衛紅想承包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的辦公樓項目,找到宋世存,通過張春江聯系,二人與四川移動老總李華(目前亦因受賄被查,但據記者了解并非由張案牽出)見了面,后因該項目已經招標承包,沒有辦成。 這4筆指控,雖然請托人最后都未如愿,但張春江在被調查中承認,他與宋世存有默契,宋世存找他辦事,他知道宋世存有利可圖,就出面幫助他。
朋友裙帶
熟知張春江和宋世存親密關系的人,找到了一個和“壟斷”的電信業做生意的便捷之道找宋世存幫忙,通過張春江“打招呼”,幾方各得其利。 宋世存稱,幫其他公司聯系,他要拿提成,來找其聯系業務的公司都知道他和張春江的同學關系,并希望得到張的關照。 有些公司確實看上了宋和張的關系。曾找宋世存幫忙的相關人員在證詞中稱,因宋世存在電信行業人脈廣,其公司就與宋簽訂協議,由宋幫助聯系業務,宋拿傭金。“宋世存經常提起和張春江是同學,關系非常好。” 宋世存給張春江的回報,并不體現在每一次幫忙之后,而是一種長期的感情和金錢投資。 宋世存曾多次對張說,“需要錢就找我”,但張春江“并不會馬上去要”。
收受好處
檢方指控的張春江收受的宋的好處,主要有4筆資金和1幢價值283萬余元的別墅。 2003年春節前,張春江在家中收受宋世存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 2006年4月,張春江和宋世存提到,其兒子在國外讀書,每年學費好幾萬。宋世存“心領神會”便提出幫助解決學費,張隨后同意,并將姬蓉的賬戶信息給宋。很快,宋將20萬美金匯入張妻姬蓉的賬戶。(張春江的前妻姬蓉,曾在國際數據集團及大唐電信研究院工作,數年前赴美攻讀MBA,后將兒子帶到國外讀書,張春江案發前,其與張離婚,據記者了解目前姬蓉并不涉案) 2007年9月,張春江的老部下兼情人王暉在北京瑪麗女子醫院做手術,張讓宋送來人民幣2萬元。 2009年,張春江向宋提到他的母親要來京看病,宋世存表示他來解決醫藥費,后將10萬元用報紙包好,送到張的家中。 金額最大的一筆,是張春江在2004年收受的一幢由宋世存購買的別墅。 據宋世存證言稱,2004年初,張春江讓其購買兩套相鄰別墅。宋世存選定了大興區龐各莊鎮的麗水佳園A20和A26號兩幢別墅,將A20的戶主寫成了張的兒子,張春江給了宋近50萬元,其余房款全部由宋支付,其又出資對別墅進行裝修,并購置家電,前后花費300余萬元,后兩家分別入住。2005年,張春江讓宋將A20號別墅的戶主改成其母的名字。2006年,因中紀委調查張春江在昌平香堂村的房產,張怕出事,迅速從別墅搬離,還讓宋編寫了一份由張春江出資購買別墅的虛假記錄,記錄中寫明他多次向宋支付房款。案發前,張春江將別墅退還給宋世存。 宋世存案發后向辦案人員稱,張給他50萬是為了掩人耳目,萬一以后房子被查出問題,他可以說是讓宋先墊付。張春江還曾對他說,他沾上房子就倒霉,他住的房子被人告過豪華裝修、超標準住房等,中紀委一直因房子的問題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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