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提供一次性筷子,最高可處2000元罰款。這是陜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2日通過的《陜西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中的規定。
條例規定,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應當使用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于保護環境的產品。倡導賓館減少提供一次性用品,禁止餐飲業提供一次性筷子。
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這一條例還對餐飲業經營者提供一次性筷子的法律責任作了明確的規定。餐飲業經營者提供一次性筷子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餐飲企業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餐飲個體經營者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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