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充話費送手機”等名義騙取330多人共計近34萬元,劉某等人依法被提起公訴。《經濟參考報》記者12日獲悉,北京市通州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法院介紹,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間,被告人劉某等人在北京市通州區八里橋金龍街118號北樓內成立北京浩和通達商貿有限公司,由劉某管理公司業務、艾某(已判決)管理公司后勤,招聘業務員并進行培訓,指使業務員以“創維集團”“郵政總局”等單位名義給客戶打電話,謊稱公司正在搞優惠活動,以被幸運選中的客戶可以買手機送話費或充話費送手機等名義吸引客戶,再向客戶發送無法使用的充值卡,騙取陳女士等330多人共計人民幣近34萬元。劉某等人后被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人結伙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巨額財物,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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