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一家公司的股權僅得到8055.83萬元,而向該公司買回一塊地卻花了9836.72萬元,這筆離奇的交易今日(7月14日)就發生在金種子酒身上!
去年7月,金種子酒以“集中力量做大、做強主業”為理由,將持有的金種子房地產98.16%的股權作價8055.83萬元出售給控股股東金種子集團,宣布退出房地產業務。一年時間剛剛過去,公司又決定花9836.72萬元向金種子房地產購買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
記者發現,其實該地塊原本就屬于金種子酒,后來因上述股權轉讓交易進入了金種子集團。很明顯,金種子酒今日的這則“低賣高買”關聯交易涉嫌利益輸送!
買地擴大生產規模
金種子酒今日公告,7月13日,公司與金種子房地產簽訂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同意以評估值9836.72萬元受讓金種子房地產擁有的位于阜陽市潁州區文峰辦河濱社區河濱路南側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面積271240.00平方米,用途為工業,土地證號為
“阜州國用(2010)第A1100129號”。
對于購地原因,金種子酒解釋,根據公司“十二五”發展規劃,公司要進一步做強主業、做大規模,目前公司的生產廠區已限制了公司的規模擴張和產能的進一步擴大。為解決發展瓶頸,增強發展后勁,公司擬收購上述地塊。收購完成后,公司生產區域能夠實現規模擴大,從而解決發展瓶頸,實現規模發展,把公司打造成為高標準、上檔次的白酒產業生態工業園;同時,該交易的實施對公司長遠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為把公司打造成為國內一線白酒品牌奠定堅實的基礎。
由于金種子集團持有金種子酒32.07%股權,為金種子酒的第一大股東;金種子集團又持有金種子房地產100%股權,此項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一年前出售同一地塊
很普通的一項交易,其實卻藏有“貓膩”!
記者翻閱金種子酒過往公告后發現,金種子房地產原本是金種子酒的控股子公司,只是后來轉讓給了金種子集團。
2010年7月9日,金種子酒與金種子集團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前者將持有的金種子房地產98.16%股權轉讓給金種子集團。經評估,金種子房地產公司的凈資產值為8206.55萬元,增值率為74.53%,轉讓價格確定為8055.83萬元。
《評估報告書》還顯示,金種子房地產擁有包括“太陽城小區”、“龍都小區”以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阜州國用(2007)字第A110026號”尚未開發地塊等一系列資產。由于金種子集團之前就持有金種子房地產1.84%的股權,交易完成后,金種子房地產將成為其全資子公司。
對于出售股權原因,金種子酒當時表示,由于國家不斷出臺針對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政策,房地產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未來市場競爭將更趨激烈;公司涉入房地產行業較晚,發展不快,缺少專業人才,競爭優勢不明顯,加上公司已明確“聚焦資源,做強主業白酒”的發展戰略,集中力量做大做強主業,故決定退出房地產行業。
“低賣高買”涉嫌利益輸送
問題就在于,金種子酒今日所購買的 “阜州國用
(2010)第A1100129號”地塊,其實就包含在去年的這次交易里!
記者在當時的評估報告里并沒有找到該地塊資料,不過,阜陽市國土資源局官方網頁上記錄卻留下了鐵一般的證據。
阜陽市國土資源局曾于2010年9月28日發布一篇《2010年9月第4周發證一覽表》的統計報告,報告顯示,“阜州國用
(2010)第A1100129號”地塊位于潁州區文峰辦河濱社區河濱路以南、京九鐵路以西,面積約271240平方米,發證時間為2010年9月26日,登記類型為初始,權利人和義務人一欄寫的正是
“安徽金種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這也就是說,“阜州國用
(2010)第A1100129號”地塊原本就屬于金種子酒,只是因為兩個月前的交易,地塊后來被過戶到了金種子集團。
一年前,金種子酒以8055.83萬元出售金種子房地產股權時,其中包含有
“阜州國用
(2010)第A1100129號”地塊等多項資產;一年后,僅僅是買回“阜州國用(2010)第A1100129號”地塊就花了金種子酒9836.72萬元!如此蹊蹺的交易,不知金種子酒集團有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