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庭審歐元區救助方案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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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顯救助機制下各方矛盾難調,希臘前景仍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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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作者:記者 閆磊/綜合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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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7月5日,德國憲法法院開庭審理反對德國救助希臘、愛爾蘭與葡萄牙的起訴案,歐元區救助方案面臨合法性挑戰。而在4日,歐盟委員會剛剛通過一項旨在加快實施向正處于財政收支困境的第三國提供宏觀財政援助方案的法規框架,凸顯了各方在救助進程中分歧加大。 原告方認為,德國提供的援助違反了德國與歐洲憲法中的產權和其它財產保護法規,違反了歐盟的“不拯救條款”(no-bailout clause)。原告方是由6位“反歐元派”專家組成,其中一名律師來自基督教社會聯盟,該組織與德國總理默克爾所在的保守黨關系密切。 不過法律專家稱,德國憲法法院不可能組織德國政府參與救助,也不可能迫使德國政府收回此前的援助承諾。但據路透社報道,德國政府議員在內的多數專家都認為,法院會設置更嚴格的條件,增加德國政府提供新援助的難度。德國《柏林晨報》報道引用一位原告斯塔貝提的話說:“一種貨幣要接受審判,這在經濟史上還是第一次。”此番訴訟引人矚目的一大原因是,德國財長朔伊布勒將出席庭審。庭審結果何時出爐則暫時無法估計。 雖然救援國主力德國質疑歐盟救援方案的合理性,但歐盟方面卻正努力積極提高救助效率。為改觀救助談判漫長而令市場恐慌的現狀,歐盟委員會4日通過一項旨在加快實施向正處于財政收支困境的第三國提供宏觀財政援助方案的法規框架。 根據歐盟委員會當天發布的聲明,該法規框架通過為宏觀財政援助設立基本規章制度,以及加快單個援助行動的決策程序,從而使財政援助更快、更加有效。 歐盟經濟與貨幣事務專員瑞恩說,歐盟的宏觀財政援助對保證歐盟候選國、潛在候選國以及周邊國家的穩定發揮了巨大貢獻,對歐盟經濟也有良好的溢出效應,因此強化援助行動并提高其效率是非常重要的。 自從1990年援助行動開始以來,歐盟已經對23個國家作出55個援助決策,承諾的援助額高達74億歐元。然而隨著時間的推進,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例如目前的財政援助是基于個案個辦的法律決策程序,即對每個受援國的每個援助方案要單獨進行決策程序,而且受《里斯本條約》的限制,每項決策都需獲得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的同意方可進行,這樣嚴重降低了援助的速度與效率。 新的法規框架通過將援助決策權置于歐盟委員會名下,并成立一個由成員國代表組成的監督委員會監督決策過程,從而加快決策進程,并使受援國有能力抵御短期外部財政風險。新法規框架還需經過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的批準方能生效。具有受援資格的國家包括歐盟的候選成員國、潛在候選國以及歐洲睦鄰政策所涉及的國家。 目前救助希臘進程艱難的進入到了新階段,歐元區國家的財長日前同意向希臘發放120億歐元(合174億美元)援助資金,目前只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董事會的批準,這筆貸款預計將在7月15日之前交付給希臘。救助談判過程的反復和漫長讓外界質疑歐盟的效率,更令歐元區承受瓦解壓力。 之所以歐盟資金救助的方式成為熱點,是因為對希臘救助遠未完結。標準普爾評級服務公司4日表示,根據該公司的評級標準,有關放寬希臘主權債務償還條款的提議將會被看作是債務違約。這令國際組織制定第二輪救助計劃以避免希臘破產的工作變得更為復雜。 身為希臘主權債務主要持有人的法國銀行提議在手中債券到期時再投資新的希臘政府債券。標普的警告雖然不會對法國的展延計劃造成致命打擊,但凸顯出安排私人參與第二套紓困方案的難度極高。以德國為首的北歐債權國堅持銀行和保險業者必須分攤新一套希臘金援的成本;希臘在2014年底之前估計需要1200億歐元的新資金。 許多投資人和經濟學家認為,希臘中期必須重整債務,紓困只是在爭取時間,并把最終成本由銀行轉移至納稅人身上。 標普是近來最看衰希臘的信評機構,除了把希臘主權評等降至CCC,還表示,希臘債務已高達3400億歐元,相當于年經濟產值的1.5倍,且持續攀升,任何債務重整都將被視為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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