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政府在政府采購中的不規范行為頻頻引發爭議,電子產品采購更是屢屢被曝光。本應引進競爭機制、節省支出的政府采購,應如何真正實現“陽光高效”?上海在政府采購中的“電子集市”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公開數據顯示,自1998年我國建立政府采購制度、設立專門的政府采購機構以來,政府采購規模走上了“快車道”,從1998年的31億元發展到了2010年的8422億元。 然而,近年來屢遭曝光的政府采購天價產品、超標配置乃至采購“水貨”,都將當事者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孫昭倫介紹說,目前上海市政府采購施行“決策—監管—執行”三分離的管理體制,“對電子產品的采購,采用‘電子集市’的模式,為政府部門和企業搭建平臺,對進入采購目錄的產品政府部門自行選擇采購。” 根據《上海市2011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要求,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在內的電子產品都要求協議采購網上供貨,實行電子集市競價采購。2011年至今,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的電子集市采購金額已經超過3億元。 “為實現高效、透明、公開的政府采購管理,我們通過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實現法規政策、招標操作、統計監督的全上網,全流程,全透明,全監督。目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就超過2000位,具備政府采購招標中介業務咨詢的機構也有約120家。”孫昭倫介紹,上海還將進一步加強電子平臺建設,全面推進電子化采購。 “監管不到位和采購專業化程度低下是目前制約政府部門采購透明高效的兩大‘攔路虎’。”復旦大學教授顧曉鳴建議,政府采購不僅應在制度和程序上“補漏”,改變一些職能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現狀,還應讓公眾監督參與到政府采購中,及時向公眾通報結果,實現“陽光采購”。 “同時,要杜絕‘拿iPhone4做USB’的‘雷人采購’,應以3E為導向,即經濟性(economy)、效果(effect)和效率(effeiency)兼顧。”顧曉鳴建議,培養專業化的采購人員,深入了解產品性能和部門需求,實現高效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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