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個稅起征點調整方案終于塵埃落定。個稅起征額從征求意見中的3000元上調到3500元。有網民表示,起征點上調是對民眾意愿的重視,是尊重民眾意愿的體現。還有網民表示,個稅起征點上調并不能代表個稅改革的全部內容,仍需通過多種方式,逐步完善我國個稅制度。
民意的體現
有網民認為,500元的提高是對民眾意愿的重視,是尊重民眾意愿的體現,表明國家在民主立法方面有了實質性的進步。雖然與人們預期的仍有差距,但也給了民眾欣喜,對增強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具有積極的作用。
署名“劉杉”的博客文章表示,此次個稅調整,無論是提高起征點,還是下調第一級稅率,都是在民意基礎上做出的。雖然結果不能滿足所有意見者意愿,但立法機關最終能夠采納絕大多數人建議,意味著民意對立法工作起到了實際作用,從這點看,其意義遠遠大于居民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
署名“秋風中的影子”的博客文章表示,這次人大常委會決定全國統一調整為3500元,我從中讀出兩點:一是就高不就低,更多地考慮了大城市的生活水準。二是前瞻,考慮了百姓工資水平的不斷上漲,并為應對物價進一步上漲對生計費的影響留下了空間。
不僅僅是起征點的問題
有網民表示,個稅起征點上調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并不能代表個稅改革的全部內容,仍需通過多種方式,逐步完善我國個稅制度。
署名“魏英杰”的博客文章表示,個稅起征點的調整雖然對不同社會群體的收入有著一定影響,但是并未觸及個稅體制改革的核心部位。只有進行一次具有實質性的大手術,才能讓個稅征收回歸政策本意,發揮應有的功能作用。具體來講,如今有必要考慮采取更加具有靈活性的、與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以及不同人群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征收辦法。個稅改革則應更加關注向誰征收以及如何征收的問題。
署名“傅子恒”的博客文章建議,一是起征點的調整應該與物價整體波動與居民收入水平變化掛鉤。二是個稅計征應該考慮家庭整體收入因素,實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申報的制度,以更好地體現與滿足收入分配調節的公平性要求。
有網民表示,重要的是怎么核定真實收入。這更是一個龐大的工程,且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要完善財產申報制度,讓“灰色收入”、“隱性收入”處于陽光之下。
調節貧富差距仍需有所突破
有網民表示,此次個稅調整采取整體減稅的模式固然值得稱道,然而讓稅收真正發揮收入和財富的調節機制還任重而道遠。
署名“李迅雷”的微博表示,這場關于起征點的討論其實意義不大,起征點高低對于社會結構性矛盾調和不起作用。中國經濟最大問題是貧富差距懸殊,正是這一差距阻礙了經濟轉型,即從投資拉動到消費驅動。雖然不能指望靠個稅改革來縮小貧富差距,但至少可以通過個稅改革來傳送民生改善的福音。
署名“張茉楠”的博客文章表示,一般而言,貧富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和財富差距兩個方面。從稅收本質上看,個稅是對收入所得一段時期的流量征稅,并非對額度巨大的資產存量的調整。因此,并不能根本上改變財富分配失衡的格局。因此,在注重增大收入分配中的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的基礎上,要建立更加完備的財產稅收調節體系。
還有網民表示,政府和社會要提供更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各種公共產品的服務,彌補貧富差距所帶來的負面效應。稅收是否能夠用之于民以及稅收使用監督將成為下一步的重點。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積極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統籌財政收入,合理安排財政支出,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發展社會保障事業,同時完善信息交流、群眾監督等體制,確保稅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積極提高民眾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