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改革之初以家庭承包經營為核心的農村經營體制改革,到1985年以農村稅費為核心的農村分配關系的改革,再到后來的農村綜合改革,30年的改革在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而這30年間,中央涉及農村改革與政策的13個“一號文件”就是最好的見證。
1984年1月7日,《經濟參考報》在頭版頭條位置刊發了本報評論員文章《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農業》,充分肯定了以聯產承包制為代表的農村改革,指出這是一種很有意義的嘗試,經過幾年的實踐考驗,證明它是成功的。
改革開放初期的短短幾年間,全國農村已有90%以上的生產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反映了億萬農民要求按照中國農村的實際狀況來發展社會主義農業的強烈愿望。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簡稱1982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對迅速推開的農村改革進行了總結。這份第一個關于“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指出,目前不論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眾不要求改變,就不要變動。各級黨的領導應向干部和群眾說明,我國農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制是長期不變的,集體經濟要建立生產責任制也是長期不變的。
而此后一直到1986年,又有連續4個中央關于農村政策的“一號文件”發布,成為中國農村改革史上的專用名詞———“五個一號文件”。
1983年1月,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正式頒布。從理論上說明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個“一號文件”。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規定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和開發性的項目,承包期應當更長一些;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四個“一號文件”。取消了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采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第五個“一號文件”,即《關于一九八六年農村工作的部署》,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必須繼續貫徹執行。
我國的農村改革正式在這五個“一號文件”的指引下,從推行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大力發展鄉鎮企業,極大地活躍了農村的經濟,豐富和改善了農民的生活。而自2004年起,中央對于“三農”問題的關注又再次體現出來。2004年1月,針對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連續增長緩慢的情況,中央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的第六個“一號文件”。另外,同年起,國家開始實行取消農業稅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2005年已經有26個省市自治區取消了農業稅,2006年農業稅全部取消。
2004年后的每一年,“一號文件”都是針對農村改革的。從促進農民增收到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從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到推進新農村建設,每一年的“一號文件”都見證了中國三十年間對于農村改革的不斷探索。而中央農業政策的逐步放寬,地方試點與全面推行的政策試驗都刺激著中國農村的進一步改革。
2011年,立足國情水情變化,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出發,中央一號文件鎖定農村水利問題,第一次全面深刻闡述水利在現代農業建設、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