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11日,是國家統計局公布上一月度經濟數據的日子。
“一般在前一天晚上寫稿時就能收到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具體數值。”一位不愿具名的經濟記者說。第二天,在他所供職的報紙上,預測的數據通常與官方數據僅有細微的差別。而這也是為了掩人耳目、刻意調整的結果。
像一張從講臺被傳遞至課堂的小紙條,到達記者們手中時已是教室的最后一排;那些活躍在市場一線的投資機構、券商,正是坐在前排的人。
直到2011年4月15日,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在第一季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會上表示,譴責提前泄露還在保密期的數據的行為。“國家統計局正在按照相關的規定和程序進一步了解和處理這件事情。”他說。
幾乎沒有人把盛來運的表態當真,因為他在去年,甚至包括他的前任李曉超,面對屢屢泄密的經濟數據,均發出過類似的聲音。
但風暴確已來臨。6月14日,盛來運通報,國家統計局辦公室一名秘書因此接受調查。幾天之后,北京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張華偉表示,目前已對涉及國家宏觀經濟數據泄密事件的五人進行立案偵查。
接近此案的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該案正由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和海淀區檢察院偵辦,并反復提示,“涉密很深,國外機構也有牽涉”,上述五人來自五家不同的機構,這也表明經濟數據反腐已席卷多家經濟決策部門。
數據反腐風暴
在今年3月的“兩會”期間,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專欄)曾對媒體表示,將盡可能縮短統計數據產生到發布的間隔時間,盡可能縮小涉密范圍,以全力確保統計數據不提前泄露。
經濟數據在公布前流傳到市場上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市場投資者和統計部門。對此,馬建堂表示,數據提前泄露不利于市場的平穩運行。目前統計局發布數據的時間不變,今后將正式對外公告數據的產生到發布時間,但現在還不適宜透露細節。
一個月之后的4月15日,正逢國家統計局第一季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會,盛來運進一步重申了國家統計局的立場。
市場并未解讀國家統計局的警戒之語。6月初,多家媒體披露因經濟數據泄露,國家統計局和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兩名副處級工作人員被調查。盛來運在6月14日證實,國家統計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正在接受司法調查。
《財經》記者獲知,接受調查的是國家統計局一名副局長的秘書孫振。至今仍可從國家統計局網站上查詢到孫振的個人信息:他畢業于加拿大卡爾加里大學,2007年從國家統計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通過筆試、面試等程序,錄取為公務員。盡管為副處級,但作為副局長秘書,孫振可以接觸到諸多敏感數據,比如國內生產總值、CPI等。
孫振最近一次出現在公眾場合,是今年2月24日至25日陪同其上司在南寧考察規模以上企業的基本情況和數據核查工作。此后不久即卷入調查。
諸多細節顯示,孫振的落馬并非平地起驚雷,除了馬建堂和盛來運在孫振接受調查時發表“敲邊鼓”的言論,其實相應的調查在一年之前就已經啟動。
去年5月份經濟數據泄密事件發生后,迅速在市場上引起軒然大波。
2010年7月13日,盛來運對媒體表示,國家統計局正在配合有關部門調查此事,“國家統計局也是數據泄密事件的受害者,領導對于這次事件很重視,調查絕不會不了了之。”
不過,國家統計局只是宏觀經濟數據泄密的一個出口,此番深陷數據泄密而被查的,還有央行研究局宏觀經濟研究處的人士,其中之一是身為研究處副研究員的伍超明。
個人簡歷顯示,伍超明畢業于南開大學,獲博士學位,在北京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此后曾供職于央行金融研究所、央行研究局。他在央行主管的《中國金融》雜志網站上的博客,最近一次更新已是2010年12月2日。
數據生產鏈
來自北京市檢察院的通報稱,卷入宏觀經濟數據泄密案的五人來自不同部門,因此立案為五件。顯然,這超出了市場猜測與媒體報道。不過,檢方并未通報上述五人的身份,有知情人士稱,孫振與伍超明即在其中。
關鍵部委紛紛卷入,已將數據泄密事件推向一個新的高潮。接近調查機構的人士向記者透露,該案涉密很深,而與此關聯的經濟數據生產鏈條亦已引人注目。
以CPI數據為例,生產CPI的過程歷經三個流程:第一步,調查市縣自主選定價格調查點。第二步,各省(區、市)固定的價格調查人員和臨時調查員按統一規定進行價格收集工作。第三步,數據上報。調查市縣每月將調查的價格資料通過網絡上報給省(區、市)調查總隊,經過審核后由調查總隊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數據上報到國家統計局。
這三個流程由各省(區、市)調查總隊完成,調查總隊要在當地抽選調查市縣和價格調查點。目前中國調查地區樣本總數有550多個市縣,采價點樣本近3萬個,約4000名價格采集員從事價格收集工作。
而在這三個環節,數據不可能被泄露出去,因為最終的統計結果尚未生成。
知情人士透露,在數據公布之前一周左右,上一月度的CPI數據真正生成。國家統計局的國民經濟核算司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正是專門負責每月發布的統計數據。國民經濟核算司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分別由兩位統計局副局長分管,雙方統計數據齊全后,上報國家統計局局長。
此后,再經局長辦公會討論并最終確認當期的統計數據,隨即上報國務院分管副總理以及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并抄送國家發改委。
“中國的經濟數據在正式發布前,會提前提供給相關的宏觀經濟部門。從數據的生產到發布環節,數據傳遞鏈條上的各個部門都可能是數據的泄密點。事實上,很多部門在數據正式發布之前就已經看到了。”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員張永軍透露,經濟數據從生成到發布,整個鏈條的內部周轉時間比較長,有的數據大約間隔一周左右,有的兩三天,容易出現泄密。
比如,國家發改委相關宏觀分析部門預先拿到各部門匯總的數據,進行趨勢分析,供決策層參考。而據《財經》記者了解,國家發改委的下屬機構,即有人員卷入此次泄密事件中。
如此多的環節以及寬松的監管制度,使得宏觀經濟數據在發布前已成“公開的秘密”。消息人士告訴《財經》記者,“不排除私下交易的存在。不過花錢買信息的獲益者只是其中一部分,另一部分是靠關系網,一些是無意識在公開演講或者作報告時泄露的。”
這位消息人士還透露,“有個公開秘密,在券商、債市交易員之間,經濟數據可以小范圍共享,通過MSN或者電子郵件等。”
在今年前四個月,一些媒體與機構預測數據都很準;但近一個月或者即將公布的數據,或因此次泄密調查,突然失準。
數據獲利者
實際上,一些國外機構提前拿到數據,但并不公布,而作為媒體的路透社是一個例外。
在近兩年中,路透社曾七次精確“預測”到中國CPI數據。這七次報道中,路透社均使用了“消息人士”“官方消息人士”“官員”或“一位關鍵部門的中國政府官員”等語言來顯示其數據來源,而6月8日的CPI數據報道中,首次使用“路透最新調查顯示”的消息來源。
外資機構“精準的預測能力”同樣令市場側目。2007年5月下旬,有關提高印花稅的傳聞由外國投資機構提前透露,精確到“證券交易印花稅率由1‰提高到3‰”。5月30日,財政部公布的印花稅調整信息證實了這一傳聞。
另一著名的“預測”案例發生在2008年8月。摩根大通經濟學家在發給客戶的報告中稱,中國的政策制定者們一直在考慮一項總金額為人民幣2000億元-4000億元的經濟刺激方案,并可能于年底前放松貨幣政策。此后,中國的經濟刺激政策如期出臺。
曾供職摩根士丹利的經濟學家謝國忠(專欄)表示,國有投資機構不要與海外投行交手,“因為投行在某些方面比摩薩德還厲害,能拿到摩薩德拿不到的東西。”
此次宏觀經濟數據泄密事件,亦不乏外資機構的影子。接近辦案人員的人士透露,此案泄密很深的原因之一,即有國外機構牽涉。
澳新銀行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國分析師透露,債券市場和外匯市場對于經濟數據相當敏感。尤其是CPI等經濟數據,直接關系到債券市場收益率的變化,如果提前得到經濟數據,就創造了一個投機性交易的機會。
據其介紹,投資者可以利用提前獲得的數據,在與市場預期的差異間獲利。可以觀察,在宏觀數據將要公布的前三四天,交易員、券商就可能依靠他們的渠道拿到數據,并在內部流傳。“有些數據甚至來自海外,有時候通過郵件、短信,有時候通過博客或者與客戶聯絡的內部信息系統。”
可資參考的市場現象是,當月宏觀利好數據發布之時,股市反會下跌,宏觀數據差了,股市反會上漲。有分析人士認為,這是“利空出盡”或者“利好出盡”,其實不是,而是投資者等消息明朗之時已經出局,等數據一出來,賺一筆提前撤退。
另外,國外數據一發布就有公開的權威解讀,政策和市場的方向就明朗了。而中國的數據出來,少有權威人士和機構公開解讀,反倒成了“政策市”。
“數據可以告訴誰,告訴到哪一層面,把握什么度,沒有嚴格的界定。其實對我們研究宏觀經濟的學者來說,提前幾天知道數據沒有多大意義,也沒有什么利益。”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袁鋼明說,“但是對一些投行、券商,可以提高公司市場占有率,提高首席經濟學家或分析師的聲譽和排名。這個與分析師的工資、待遇、地位相關聯。”
數據的秘密
相關部門針對五名泄密者身份的保護,顯然比對經濟數據的保密工作做得更好。迄今為止,不僅官方公開的表態均盡可能回避泄密事件,即使小道消息渠道,亦難以捕捉案件更多更詳細的信息。
受到調查的五人如果被法院認定泄露相關經濟數據,將會受到刑事追責。首先,其將涉嫌泄密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其次,如果此五人與相關對象有利益往來,還可能觸犯賄賂等相關的罪名。
《保密法》制定于1988年,2010年4月重修。根據這部法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屬于國家秘密的一種。但《保密法》本身并未具體規定何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而是將此授權給國家保密局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2005年,國家統計局和國家保密局聯合下發了《統計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其中統計工作國家秘密目錄規定了37種秘密數據,包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在內的宏觀經濟指數在公布前多屬“秘密”級別,“泄露后會給國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一般而言,統計數據的泄密分兩種情況。
一是將個人或者企業的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即有關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相關信息。
二是在宏觀信息公布之前,泄露給無權提前獲取信息的個人或者機構。此次泄密事件應屬后者。
在這種情況下,最為關鍵的問題在于:誰有權力提前獲取相關數據?
中國統計的工作模式為層層匯總,逐級上報,匯報周期長,匯報單位多。根據上述規定,秘密的控制范圍為“有關人員”,語焉不詳。
事實上,不僅統計局內部工作人員能提前接觸數據,需要提前“過目”數據的部門還包括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商務部、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另包括國家信息中心、財政部研究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具有政府背景的研究機構的學者。一旦發生泄密事件,需要追蹤的環節既多且雜。
相較而言,美國對CPI、失業率等重要宏觀數據的保密環節控制更為嚴格。國家統計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副主任余芳東曾撰文介紹,除了聯邦統計機構外,明確可以提前獲得數據的只有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和總統,其他人員如要提前獲得信息,則需要經過一系列嚴格的程序,證明其提前獲得數據僅僅是為了“有序地評論”,并承諾不會提前公布或者使用數據。但即便如此,其亦只能在官方公布之前半小時獲取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