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副司長連啟華近日透露,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以及階梯電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將在年內推出。根據發改委向國內主要油企下發的征求意見稿,成品油調價間隔將縮短,并有可能將成品油定價權下放給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巨頭。這也就意味著,一旦三大油企獲得定價權后,汽柴油的調價將由市場決定,政府部門將不再強制性干預。絕大多數網友對此表示質疑和擔憂。
新機制弊端更甚
紅網署名“古洪慶”的文章說,理論上講,將成品油定價權下放給三大石油巨頭是件值得稱道的事。因為無論步伐大小,它畢竟向市場經濟邁出了可貴的一步;而且調價機制將更加靈活,有利于激發三大石油巨頭競爭。但是,公眾擔心的問題是,發改委如將成品油定價權下放后,三大石油巨頭會不會進一步推高油價?從歷年來的調價方式來看,“只漲不降”、“常漲偶降”到“多漲少降”,“漲”已成為他們的“主旋律”。在這樣的成品油調價的“人為機制”下,將成品油定價權下放給三大石油巨頭,公眾有理由質疑:它們會瘋狂漲價嗎?會適時調降嗎?在定價權限范圍內,會以低限定價嗎?
紅網署名“馬桂路”的文章說,三大石油企業壟斷了國內石油從產量到售賣的整個鏈條,已經獲取了過高的利益,再將定價權交付,無疑會進一步鞏固他們的壟斷地位。將石油定價權交給三大油企,很難保障價格制定的公開合理。
加強監管 逐步調整
網民們認為,在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基礎上進行逐步調整是目前比較合適的選擇。
東方網署名“畢曉哲”的文章說:不可否認的是,舊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的確存在一些問題,如價格機制不靈活、過度滯后于市場、政府監管責任過重等。但一個國際油價持續變化4%、時間達22天就調整價格的反映機制,也不是一無是處,最起碼相對更“真實”、在政府部門掌握定價權的情況下,也能在漲價上基本做到“通盤”利益考量,相對而言對公眾是有利的。因此,就成品油定價機制而言,目前還是掌握在行政部門手中為好。當然,也不妨做一些“微調”,比如讓價格信息發布更透明公開等,這是目前比較讓人接受的“次優”選擇。
新華網署名“瞿玉杰”的評論文章說,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雖然實施以來就飽受詬病,但是三大油企要想漲價必須報國家發改委批準的規定,至少是套在三大油企頭上的一道“緊箍咒”,讓其還不能為所欲為。然而,將成品油的定價權下放給三大油企,等于取下了這道“緊箍咒”,難保油企的漲價行為不成為脫韁的野馬。
紅網署名“馬桂路”的文章說,如果三大油企繼續不公開財務細節,不接受公眾監督,繼續一味牟利而罔顧公眾利益與社會責任,那么石油定價權交付給他們的時機就不成熟。
完善機制實現真正市場化
雖然目前網民們認為政府不應下放定價權,從長期來看,在引入競爭、完善機制,從而實現真正市場化后,由企業自主定價,將是努力的目標。
署名“楊于澤”的博客文章說,其實,消費者大可不必害怕油價市場化,如果那是真的市場化。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是企業定價,但消費者并沒有完蛋。企業之間有競爭,才是真正的市場化。市場中的消費者,還應當有權獲得政府與司法的權利救濟,其核心是反壟斷。
新華網署名“瞿玉杰”的評論文章說,企業擁有自主定價權,是市場經濟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因此,在市場競爭充分的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自主定價是油企的一項重要權利。歐美等地之所以敢于放手讓油企自己定價,不僅是因為市場競爭很充分,油企定價過高等于“自斷財路”,而且也與歐美等地嚴格的價格監管不無關系,任何公司一旦被發現攫取暴利,都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署名“楊于澤”的博客文章說,作為市場的消費者,除了從市場主體的競爭中得益外,還要擁有對企業的議價權、談判權。即使在美國,供油商也不是單方面定價,他們受到強大的消費者組織的監督與制約。供油商要漲油價,必須拿出理由:原油價格變動情況、人力成本與管理成本變動的數據,讓人們理解你的漲價行為。讓國內石油巨頭掌握定價權,就應當讓消費者“結盟”,跟石油巨頭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