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正式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根據意見,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是重中之重。意見提出,推進成品油、電和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擇機實施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資源稅改革實施范圍,研究將部分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發改委表示,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積極適應國內外形勢新變化,進一步加大改革攻堅力度,加快破除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對順利啟動實施“十二五”規劃、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明確提出,要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化改革,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推進電力體制改革。
發改委今年將牽頭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積極推進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加快輸配電價改革,推進競爭性電力市場建設和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完善水電、核電、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擇機實施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
而在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方面,意見指出,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資源稅改革實施范圍。在部分生產性服務業領域推行增值稅改革試點。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研究將部分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完善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
意見還提出,推進場外交易市場建設,研究建立國際板市場,進一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深入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加快推出存款保險制度。
此外,
意見強調,今年將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等方面深化改革,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