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日前公示《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在揭示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在會計核算、建設項目管理和內部管理等方面不夠規范和嚴格的同時,也對其控股的上市公司風帆股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亂象予以曝光。風帆股份對此作了說明。
亂象之一:2007年,風帆股份非公開發行募集4.5億元資金,至2010年6月仍未進入資金專戶。更有甚者的是,其中1.03億元被用于非募集項目。
亂象之二:2006年至2009年,風帆股份擅自改變一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成熟技術和進口設備,且未經招標采購設備,導致價值3635.69萬元的設備不能正常使用而閑置,且這些設備生產的產品不達標,質量事故頻發,累計虧損5953.45萬元。
亂象之三:2007年,風帆股份收購某探礦權時,因改變價款支付方式導致超合同支付4833.30萬元,2008年將1955.61萬元投資損失轉給風帆集團職工技協。
對于審計署提及的問題,風帆股份逐項進行了說明,并就問題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不過,除了審計揭露的2007年募集資金問題外,其募投項目多次變更、至今未能產生效益也令人詬病。2007年10月,風帆股份宣布以每股36元非公發行1250萬股,募集資金4.5億元用于年產100KVAh工業電池和年產300萬只新型免維護蓄電池兩個項目。但是,將近四年時間過去,除了期間多次更改募投項目外,至今未能給公司帶來效益。2010年公司年報透露,尚有1.7億元募投資金未使用,而被用作補充流動資金,而各個項目不是處于虧損狀態就是還在實施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