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從山西銀監局獲悉,截至2011年3月末,山西省轄內11家村鎮銀行和1家農村資金互助社共發放涉農貸款41089萬元,占貸款總額的44.07%,有效地支持了該省農村經濟和地方發展。
另據了解,山西銀監局在近日出臺的《關于改進農村金融服務加大“三農”支持力度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中對該省積極穩妥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予以明確規定。《意見》指出按照可持續發展和市場需求原則,積極、穩健地開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積極引進法人資本、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等各類資本,到該省農村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彌補當地農村金融服務不足。
山西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耿曄強認為,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這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適應了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需要,同時填補了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短板”,并已經成為了服務“三農”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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