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五”以減少戶數、收縮戰線為主要目標的央企重組暫告一段落之后,“十二五”央企重組將更加側重于大公司大集團的培育。記者近日獲悉,國務院國資委近期下發了《中央企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征求意見稿),該文件提出,要堅持從有利于培育和發展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等方面出發,推進央企調整重組。
記者從相關人士處了解到,“十二五”時期,國資委將繼續推進央企重組和資源整合。
但與此前幾年強調完成80-100戶的目標相比,未來五年央企重組的出發點有所改變,利于培育和發展大公司大企業集團被放在首位。
征求意見稿明確,堅持從有利于培育和發展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優化資源配置、完善企業功能定位、促進產業升級和提升企業競爭力出發,推進央企調整重組。
為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國資委在布置“十二五”央企發展主要任務時,也明確提出要在一些行業率先取得突破。征求意見稿指出,在航空航天、石油、石化、煤炭、電力、電信、冶金、航空、海運、建筑、商貿物流等行業和領域,要率先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在重大裝備、電子信息等領域,企業要為發展成為世界一流企業打下堅實基礎。
分析人士認為,國資委明確要在上述行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意味著上述行業的央企重組仍有看點。
除了重組指揮棒偏向培育大公司大企業之外,國資委還給央企指明了通往世界一流大企業的道路。國資委在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央企要通過與國內外領先企業對標,找出存在的差距,按照主業突出、公司治理完善、綜合指標在國際同行業處于先進水平、有較強話語權和影響力、自主創新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國際化經營水平高、具有國際知名品牌、和諧發展、全面履行社會責任等要求,制定清晰的發展戰略和趕超目標,明確“十二五”階段性任務。
同時,征求意見稿還重申了“四個集中”,即: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國有經濟具有競爭優勢、未來可能形成主導產業的領域集中;向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集中;向企業主業集中,進一步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帶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