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晚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哈爾濱大富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簡稱大富投資)和哈爾濱新思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簡稱新思路投資)違規薦股的行為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江蘇現代資產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簡稱江蘇現代)總經理丁伯康處以5年市場禁入。
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大富投資和新思路投資在2009年1月份至4月份,分別于上海證券報等媒體上對64只滬市個股和35只深市個股進行了107次推薦。部分個股被兩家咨詢公司先后推薦或被同一機構先后兩次推薦。但大富投資和新思路投資未按規定保留對外發布的薦股報告的原文。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28條關于“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將其向投資人或者社會公眾提供的投資咨詢資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的規定,證監會認定兩咨詢機構違反了《證券法》和《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決定對大富投資、新思路投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另外,江蘇現代在2009年3月報送給江蘇證監局的《江蘇現代訂戶總名單》(簡稱《訂戶總名單》)中稱,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江蘇現代有客戶137人,收取咨詢費219.7804萬元。但調查發現,江蘇現代在此期間實有客戶2550人,收取的咨詢費總金額為3758.7419萬元。證監會認定江蘇現代存在重大遺漏,情節嚴重。
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江蘇現代以與他人利潤分成的方式,由他人經營、管理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并違規利用公司員工個人的銀行賬戶向客戶收取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費1032.8萬元;且產生大量投訴。
證監會稱,鑒于丁伯康對江蘇現代的違法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認定丁伯康為市場禁入者,5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