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一筆定期存款
,八年后不但可以返還本金,還能得到5%的利息回報,同時獲贈一份保險。”一家銀行的工作人員對東莞市民徐女士介紹說,而保險公司卻稱“贈送”的保險,將從存款中扣除保費。
這不是個案。據廣東銀監局4月28日通報,今年初以來因涉嫌銷售誤導,銀保理財產品投訴上升,多家銀行遭到投訴。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背后其實是銀行與保險公司結成了利益之局:銀行獲得保險傭金和協議存款,而保險公司則得到穩定的保費收入,并利用獲得的保費投資獲利。
銀行遭投訴
徐女士從一家銀行的業務員處得知,在銀行辦理一筆八年期的存款,就能獲贈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在10萬元以上。到期后將按105%的比例返還本金。心動的徐女士回家后向銀行業務員推薦的保險公司咨詢時,保險公司卻告訴她,保險是需要繳費的,購買后將從銀行存款中扣除。
據廣東銀監局相關人士透露,今年一季度,該局共收到理財產品信訪投訴事項20件,同比有較大幅度上升。“投訴涉及多家銀行,但目前還在調查階段,具體是哪幾家銀行,現在還不方便透露。”這位人士說,“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大多數股份制銀行基本上都存在這種情況。”
無獨有偶,河南省保監局4月底通報,今年一季度以來,該局共接到銷售方面的投訴共29件,同比增長262.5%,銷售人員銷售誤導行為非常普遍,而銀保渠道尤為突出,該局已將所涉投訴定性為欺詐、誤導。而中老年人、低收入人群等社會弱勢群體成為誤導的主要對象。而今年3月,銀監會和保監會聯合發文,要求重點整頓銀保銷售誤導。
據廣東銀監局透露,從投訴內容來看,問題主要集中在銀行把保險產品當做純粹的理財產品銷售,把保險產品說成是收益更高的定期存款,以“存定期送保險”引誘客戶。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在一些沒有設立理財專柜的銀行網點,一般都會將投連險等不具保底收益的產品放在儲蓄柜臺,在銷售時避談保險并夸大投資收益率、承諾保證收益、隱瞞風險和費用扣除,將長期險講解為短期險或將期繳產品講解為躉交產品,而“存款送保險”,只要客戶同意簽單后,賬戶的資金瞬間就會變成保費。
這位人士還介紹,在沒有理財柜臺的銀行網點,經常會有保險公司業務員。客戶在銀行辦業務時,銀行大堂工作人員就將其介紹給保險公司業務員。“他們自己不說,客戶又搞不清楚,往往糊里糊涂地就買了保險。”
“隨著市場的不斷變化,誤導的形式和花樣簡直層出不窮,幾乎每個投訴說的情況都不一樣。”廣東銀監局上述人士表示。
銀保利益局
“銀監會90號文出臺后,保險公司對銀行網點的爭奪更加激烈。”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說,“銀行現在非常強勢,我們也是沒辦法。”
廣東銀監局通報顯示,去年銀監會下文取締保險公司業務員在銀行駐點,但此種情況仍然存在。在一些銀行網點,仍有保險公司銷售人員駐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上述情況更多的是銀行和保險公司共同造成的,而非銀行單方面的原因,背后隱藏的是銀保兩家利益分成的問題。“雙方都能從中獲得好處,否則,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就不會出現在銀行的網點,只不過銀行更強勢,有主導權。”
廣發證券保險研究員曹恒乾分析,銀行雖然自身有吸儲的要求,但這并不意味著其代賣保險會對其自身利益帶來損失。與此相反,銀行還可以借此獲得多方面的收益。一方面,銀行代賣保險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傭金,另一方面,銀行與保險公司一般都會約定,銀保渠道的保費按一定比例存到該行。這樣一來,銀行既獲得了傭金,又不影響其正常的存貸款業務。“銀保傭金要遠高于貸款息差,單純的存貸款只能賺息差。對銀行來說是一舉兩得的事。”曹恒乾說。
“保險公司必須要走量,尤其是那些沒有資本紐帶的中小保險公司,對銀保的依賴非常嚴重,沒有保費收入就揭不開鍋了,但真正的獲益者還是銀行。”廣州一家保險公司的一位高管說。
“銀行強勢不假,但保險公司的獲益也不小,如果保險公司沒有這個需求,銀行也不會找上門這么做。”曹恒乾介紹,目前保險資金投資比率已經高達30%,保險公司拿到保費之后,可以進行投資,雖然要付傭金,但相對于投資受益,這仍然是非常劃算的,而且保費也來得容易。“保險公司獲益也不小。”曹恒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