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廠外文注明有效期為今年2月份 貼張中文標貼就“延保”兩年多
本想趁“五一”去海南享受一次免稅血拼的購物游,不料返滬后才發現,從機場取回的進口化妝品,居然已經超過了原廠保質期。更讓消費者氣憤的是,明明是今年2月就已經到期的化妝品,免稅店張貼在商品外包裝上的中文標貼居然顯示,它的保質期可以到2013年7月。
范小姐4月28日搭機前往海南旅游,此行最吸引她的,就是剛剛開放的離島免稅購物。
“我在三亞免稅店買了近5000元的化妝品。”范小姐說,其中一款就是標價260元的“歐舒丹乳母果油6件套”。事先她做過功課,這款化妝品每小件的市場含稅價是70元。算下來,從免稅店買6件的套裝,能節省160元。
按照規定,在免稅店付完錢是不能馬上提取商品的,要填寫完離島航班相關信息,才能在搭乘返航班機時,從機場的指定柜臺領取這些化妝品。5月1日回到上海,范小姐到家就拆開了“戰利品”。但眼尖的她很快發現,那款歐舒丹的化妝品出現了問題。
“它的外包裝上,中文標貼的保質期是‘2013年7月’,可里面的每個小罐上,原廠標示的卻是‘EXP2011/02’”,范小姐知道,“EXP”的意思就是產品有效期。換句話說,這些歐舒丹的化妝品,今年3月份就已經過期。
為證實自己的懷疑,范小姐向自己經常光顧的化妝品專柜求證,得到的解釋也是一樣:她買到的歐舒丹是過期貨。
除了單件商品超保質期外,范小姐還發現了另一個問題。她買到的多件免稅化妝品,外包裝上的中文標貼,統一都是保質期為2013年7月。可事實上,這些化妝品有的產自美國、有的產自法國,出廠日期也都互不相同,怎么可能保質期全都統一呢?范小姐懷疑,這些保質期內外不符的化妝品,是免稅店在張貼中文標貼時,出現了人為差錯。
昨天下午,記者與三亞免稅店的客服部門取得了聯系,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在初步得知上海消費者的遭遇后,連客人的具體信息都沒問,就含糊地回答:他們已經向總部申請過了,會在7個工作日內答復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