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稅收本身的公平公正性及征收效率考慮,中國應該首先優化簡化稅種,合理開辟稅源,公平公正稅基。大的稅種只要資源稅、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消費稅五種即可。
資源稅應該大大提高,因為資源都是國家的,提高此稅天經地義,甚至可以成為主要的財政來源,如此也可以很好抑制對資源的浪費(貴了就會珍惜),土地、礦產、水資源等均可納入資源稅范疇,大大有利于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有利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其次,應該降低增值稅。這是鼓勵合法正當創造財富價值,提高資源利用率,也是建立創新型國家題中應有之義。一切經濟主體經營活動關鍵實質在于創造價值,提高效能。增值稅過高實際上損害的就是創造性勞動。增值稅還應該與所得稅征收結合考慮。為此,應該使所得稅合理化,包括企業(法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本應該進一步降低并改善征收辦法。因為企業經營最不確定,今年盈利很好,明年就可能虧損。而現行辦法盈利了馬上要交所得稅,虧損了沒有退稅。建議可考慮適當提高企業股東投資分紅所得稅,如此,可引導鼓勵股東(投資者)更多考慮企業的長遠經營發展。
至于營業稅,針對的是流通領域、服務性行業,主要是合理規范的問題。否則,很容易造成稅負不分、老實人吃虧現象。當下中國現金交易盛行,造成巨大的地下灰色經濟,實質就是營業稅征收不合理不規范所致。建議有關方面認真研究,從減少杜絕現金交易入手改革并合理營業稅負。
再說所得稅。一定要讓納稅人覺得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否則,納稅人一定會消極對待所得稅。如果稅率過高,納稅人多少會覺得“委屈”,就可能會設法規避、甚至轉移,不充分反映經營成果及所得。如此,國家反而事實上不能征到該征的稅款,還會扭曲納稅人心態,客觀上造成經營成果弄虛作假,進而損害整個社會風氣,敗壞誠信和道德水準。
還有消費稅,也是非常重要的現代稅種,甚至是很多發達國家的主要稅源。因為真正和諧的社會,應是一個“價值共創價值共享”的社會。社會應該倡導健康的消費,國家(政府)可以用消費稅調節消費方式。因此,一般國家會把消費稅按消費品屬性分成一般民生消費稅,特別消費稅(如煙酒等不健康嗜好品),以及奢侈品消費稅。我國大體也是這樣劃分,但感覺在商品界定及稅率變化上欠缺與時俱進精神,老百姓也經常不理解,加上在征收上又和經營稅糾結在一起,是目前最混亂最亟待優化的一個稅種。
最后,國家在減免稅及其他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上一定要審慎,且盡可能向法制化方向發展。
總之,個稅之爭不僅僅是個稅怎么合理調整的問題,而是涉及社會和諧的根本,關系全體國人福祉。有關方面應該從戰略高度、政治經濟角度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