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自主品牌汽車發展目前還受到諸多不利因素的制約,承受著重壓,但是自主品牌汽車是我國汽車工業的脊梁,隨著更多可行政策的推出,自主品牌汽車發展的空間將會愈來愈大,在國內外的品牌影響力將會不斷增強,贏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業內人士表示,我國尚需出臺更多可行性政策來支持和培育自主品牌汽車,尤其應建立政府采購自主品牌汽車的長期機制和鼓勵使用自主品牌汽車。
自主研發應有更多資金和政策支持
目前,制約中國汽車工業發展的重要瓶頸之一依然是自主知識產權,只有掌握了汽車工業核心技術,我國才能從“汽車大國”上升為“汽車強國”。目前,我國自主品牌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仍然處于較低的水平。從研發投入占銷售額的比重看,大部分國外的大企業研發投入占比是3%到6%,而國內行業只有1%到2%。在車企研發人員配置上,如通用汽車、豐田企業在內的跨國企業集團,其研發人員占公司雇員比例一般在10%左右,但在國內真正從事研發領域的比例不到5%。
為此,在自主研發上,國家可以考慮給予正在成長中的自主品牌汽車更多政策支持,而且力度也可以更大一些,鼓勵和支持自主品牌車企在研發上投入更多的資金和人力。
比如,國家可以考慮出面投資進行一些基礎技術體系的研究,如傳統汽車自動變速箱、發動機的電控電噴技術、柴油機的供油系統等,自主品牌車企可以共享研發成果。
自主品牌車企在研發費用支出上可以享有更優惠的稅收政策。比如:認定為生產自主品牌產品投入的研發、生產設備,可以享受進項稅抵扣;加大企業自主創新和自主研發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自主創新和自主研發的產品可享受消費稅優惠。
另外,要合理分配資金來提高自主研發技術。比如,日本人花一元錢引進技術,但會花七元錢來消化這個技術。雖然我國在引進技術上花費巨大,但是在消化技術上卻花費很少。為此,我國有關政府部門可以推出更多有利于自主品牌車企盡快形成自主開發和創新能力的政策。
建立自主品牌汽車出口振興規劃
2010年中國汽車出口54.49萬輛,同比增長63.94%,汽車出口呈現逐步恢復態勢,其中奇瑞、長安、長城、東風和北汽分列汽車出口前五名,占2010年全年我國汽車出口量的近55%。由于國際經濟仍沒有恢復到金融危機前,汽車出口還沒有回到危機前水平。根據我國汽車行業的“十二五”規劃草案,我國汽車業將從依靠內需市場轉向大規模走出國門,2015年自主品牌汽車出口占產銷量的比例超過10%。
為了加快恢復我國汽車出口水平,同時也是為了不斷提高我國自主品牌汽車企業的國際知名度和它們在國際競爭中的綜合實力,以及增強我國在全球汽車領域的話語權,專家表示,我國有必要建立長期的自主品牌汽車出口振興規劃,積極落實2009年六部委發布的《關于促進我國汽車產品出口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的具體措施。
首先,將鼓勵和支持自主品牌汽車出口作為一項國家戰略來考慮,將自主品牌汽車有重點、有步驟、有針對性地輸入到海外。
其次,我國可以在海外市場管理上制定相關政策,讓中國自主品牌汽車企業在海外進行有序競爭、良性發展,在海外樹立良好的自主品牌形象。
再次,國家可以鼓勵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機構積極為自主品牌汽車出口和在海外投資建廠以及兼并重組提供融資便利。
建立政府采購自主品牌汽車長效機制
目前,政府采購的汽車大多數是合資企業所生產的。絕大多數的政府采購部門都會把所有在中國生產的汽車納入政府采購范疇,再加上長久以來的公務用車“奧迪”化、“寶馬”化思維,真正如奇瑞、江淮、吉利等自主品牌難以成為政府采購對象。
我國在2009年發布的《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首次提出實施自主品牌戰略,并配以具體的政策措施,一是調整政府公用車配備標準,使有關排量和價格的規定更有利于采購節能環保和自主品牌;二是從2009年開始,各級政府和公共機構配備公務用車自主品牌汽車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三是自主創新的新能源汽車實施政府優先采購。
但是,目前上述政策的效果并沒有真實體現出來。在政府實際采購中,自主品牌數量大約僅占總量的5%,而且這只是中央政府機關公務用車中自主品牌占的比例,各級地方政府的公務用車中自主品牌的比例更低。
專家表示,要落實自主品牌汽車采購比例的規定,必須要建立政府采購自主品牌汽車的長期有效機制,包括明確自主品牌汽車界定標準、降低政府采購公務車的參照標準、不斷提高自主品牌采購比例、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奇瑞汽車總經理助理金弋波表示,政府采購自主品牌汽車比例不應少于規定中的50%,而且這一比例還應提高到60%,甚至更高。
目前,政府采購的汽車仍偏向于大排量汽車,比如,一般的公務車會選擇排氣量2.0升左右、價格25萬元左右的轎車。其結果,一是自主品牌尚無足夠的車型能與之相匹配;二是,對于民眾消費小排量車和自主品牌不能起到示范和帶動作用。
為此,在政府帶頭坐自主品牌汽車的同時,各級政府應大力鼓勵和宣傳國民首選自主品牌汽車,為自主品牌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品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