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盜刷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交代:“我們不會在當地盜刷,這樣危險系數太高,往往異地盜刷,這樣危險系數大大降低。公安破案難,銀行也不會因為儲戶被多刷了3至5萬元錢,而對我們窮追猛打,往往就劃歸爛賬處理了!
犯罪嫌疑人的這番話,不經意間道出一個事實:銀行卡盜刷問題之所以層出不窮,就在于銀行機構沒有主動承擔起自己的義務,反而往往以密碼泄露、信息泄露為由,將盜刷的責任推卸給儲戶;而公安機關由于盜刷金額不高,導致缺乏足夠的積極性進行追查。面對曠日持久的法律訴訟,儲戶即使希望追回自己不翼而飛的血汗錢,也往往只能仰天長嘆。盜刷卡的犯罪團伙恰恰在這方面鉆了空子。
要避免盜刷卡犯罪事件的繼續發生,首先要正視我國銀行卡技術和管理相對落后的現狀。我國銀行機構和銀聯機構非常清楚,磁條卡存在的巨大安全隱患,但就是因為擔心升級換代的巨大開銷而不愿意承擔責任,反而讓持卡人承擔著潛在的風險。這就需要真正從打造百年銀行金融機構公信力的角度,加快整個銀行系統的升級換代,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
同時,要清醒地意識到,我們在網絡監管、網絡信息過濾等領域存在著大量“真空”,互聯網上層出不窮、用搜索引擎就能找到的銀行卡“盜刷”技術傳授和成套設備出售信息……需要網絡監管部門、網站和搜索引擎等多個部門,攜手對這一情況進行徹底查處。還要建立銀行、公安、檢察院、法院以及各類消費場所齊抓共管的機制,強化打擊銀行卡盜刷行為,明確銀行、持卡人、消費場所等各處應該承擔的責任,在更大程度上給予消費者持卡消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