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下稱中儲糧總公司)副總經理劉新江4月20日表示,要實現“調得動、用得上”,就必須進一步完善中央儲備糧垂直管理體系的支撐力量和功能,包括中儲糧的產業布局、調控功能和市場化運作水平。
在20日召開的“第十四屆中國糧食論壇”上,劉新江透露,從2005年開始,政策性糧食的購銷調存加工日益成為常態化工作,這些新任務已經超出了中央儲備糧垂直體系建立之初的制度設計和功能定位。從近年實踐來看,僅僅掌握原糧儲備不一定能夠實現好“調得動、用得上”,儲備糧越來越難以滿足宏觀調控的需要。
在劉新江看來,國內糧食產銷格局中生產、加工和消費的空間錯位越來越明顯,大中城市群和重點消費區的保供壓力增大,一旦出現大的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交通不暢,儲備就面臨無法調用的現實問題。隨著調控越來越注重終端成品糧油市場的調節,儲備以原糧形態存在,又與加工脫節,造成有糧也用不上,這將直接削弱調控的效果。
由于市場主體多元化發展,各類投機炒作力量日漸活躍,儲備糧總量雖然龐大,但分散到各個地、各個品種,對市場的影響力有限。2010年,在國內糧食豐收的情況下,糧價出現了大幅上漲,以玉米為例,在連續拋售以后出現無法補庫的情況,已引起業界擔憂,認為中儲糧的調控作用正在弱化。
2009年,中儲糧曾提出過從“大糧倉”到“大糧商”的發展思路,寄望延伸產業鏈,涉足大米和油脂加工的經營性業務。原本定位為政策性儲備企業的中儲糧,希望向經營性糧油企業轉變。有部分業內人士認為其定位偏離了政策性收儲體系的初衷,同時也有與其他糧油央企同質競爭之嫌。2010年,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局等部門曾聯合發文,督促中儲糧整頓內部管理,防止其“越位”。
中儲糧總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166.8億元,其職責是受國務院委托,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的經營管理,對中央儲備糧的總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總責,同時接受國家委托執行糧油購銷調存等調控任務。中儲糧總公司的主業范圍是糧油倉儲、加工、貿易及物流等,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在中儲糧總公司成立以前,國家糧食調控體系實行分級制度,從中央到省、市、縣分級管理,這套體系暴露出諸多問題,例如虧損嚴重、庫糧不實等,一旦市場波動,糧庫無法調糧,調控很難到位。
運作10余年,中儲糧總公司基本實現了國務院領導兩個“確保”的要求——確保中央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確保國家急需時調得動、用得上。2010年,為穩定市場預期,抑制糧價過快上漲,中儲糧總公司大規模拋售政策性糧食,全年累計拍賣成交8087.9萬噸,定向銷售282.9萬噸,約占全年國內商品量的三分之一,投放量之大前所未有。
不過在新形勢下,中儲糧總公司面臨著諸多新問題、新考驗,這套垂直管理體系亦需進一步完善。“10年過去了,中央儲備糧的管理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管住、管好儲備糧的基礎上,不應止于現狀。”劉新江說。
據介紹,中儲糧總公司正探索“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模式,發展訂單農業,從而為糧食調控提供充足、可靠的糧源。2010年全系統訂單農業面積達到1130萬畝,通過訂單種植、二次返利等方式讓利農民,從而做到不僅儲量于庫,更儲糧于田。
農業部農業貿易促進中心農業貿易與發展政策研究所所長韓一軍告訴《財經》記者,中儲糧總公司需科學測算每年的收購總量,不宜長期過量收儲,弱化了市場調節。同時在儲備糧的拍賣、投放上要科學、透明。在韓一軍看來,為了更好調控,中儲糧總公司可以涉足終端成品糧油市場,但要把握一點,即不能以盈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