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 必須嚴厲懲辦上市公司與保薦人狼狽為奸的罪惡勾當!
銀河系上觀地球: 表面看是上市公司與舉薦商合伙造假欺騙百姓,其實與證監會把關不嚴有密切的關系。證監會發審委的職責就是嚴查上市公司是否具備上市資格,由發審委通過的上市公司表面基本合格,具備上市。事實卻恰恰相反,由于發審委工作粗糙,責任心不強,偏聽偏信。導致不該上市的公司卻冠冕堂皇的上市,在證監會眼皮底下出現類似的事,豈不是太諷刺了。這樣的小事管不好,還能管什么樣的事?證監會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好寶寶5067: 與要上市的公司聯合做假,騙取上市,圈錢騙錢,證監會也有責任。
llipi: 光是“質疑”有啥用,將這些無良保薦人“摘帽”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
yohei: 呼吁監管部門調查處理,追究責任!
whsg: 總之,“石墨礦”是有了,但是“內幕交易”也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