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出,近日監管層要求各家保薦機構將2004年實行保薦制以來所承銷項目的申報時點、受理時點、被否原因、獲批時間等項目信息,以及在職和離職保薦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上報,用以籌建保薦信用體系。
嚴查不良披露、保薦代表持股
4月11日,在重慶召開的深交所保薦工作聯席會議上,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李慶應作了題為“當前發行保薦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的重要講話,獲悉證監會今年接下來將加大保薦業務現場檢查力度。與此同時,證監會將與IPO被否公司的全部簽字保薦代表見面談話,詢問他們對于否決原因的認識。
據了解,證監會對券商IPO保薦責任落實“防患于未然”,李慶應講話涉及此點的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證監會將啟動券商IPO項目保薦“盡職調查問核程序”。在見面會后,證監會將安排分管投行業務的副總、兩名簽字保薦代表,參加37個問題的詢問,并要求他們出書具承諾書以落實盡職調查責任; 二、證監會還加大保薦業務現場檢查力度,現場檢查工作將采取臨時抽查、不提前通知,對存在問題的下發《整改通知書》,問題嚴重的采取監管措施并公開通報; 三、證監會將加強日常審核中對保薦機構的監管,除見面會問核程序外,初審會要求保薦代表必須參加。發審會重點詢問保薦代表的核查工作。IPO被否公司的簽字保薦代表,全部被要求見面談話,接受其對否決原因認識的詢問; 四、證監會將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嚴查招股說明書“不良披露”以及保薦代表在企業中的“股份代持”。
構建保薦信用體系
令保薦機構徹底放棄僥幸心理的一個很好的辦法是,構建一個日常的且有據可依的持續監管體系。 據稱,監管層早就想建立一個保薦信用體系,但因數據不完整,啟動緩慢。本次要求保薦機構上報數據,一方面是對整個投行情況進行摸底,另一方面是采集保薦信用體系的基礎數據庫。 另據北京某業內人士透露,本次上報數據的截止日期為4月20日,上報的數據分為項目和人員兩種,甚至包括離職人員的照片,以及2004年以來行業人員的流失率、流失原因,并需要說明2004以來項目被否的原因是因為項目本身的問題抑或是保薦代表的問題。 據上述高管透露,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2004年以來的不良記錄都會記錄在信用體系當中,但他們不會因為有不良記錄被記錄在冊而受到處罰;但如果未來這些不良記錄者再行違規,將有可能面臨加倍處罰。
“好壞”分明
隨著未來保薦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保薦機構中的“好人”與“壞人”或能一目了然。 “那些不良記錄少的券商,可以理解為"好人";而那些不良記錄多的券商,可以理解為"壞人"。對于"壞人",發審部門或會對其項目實行冷淡對待或實施更加審慎的審核,比如在反饋意見函中可要求其對于更多的事項進行核查和說明;對于"好人",發審部門或會在項目排隊、審核周期等方面予以優先對待。”上述高管認為。
事實上,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券商良好的信用和聲譽對其業務的發展往往有很大支持。深圳某投行人士指出,比如同樣的一個項目,高盛和大摩擔任主承銷商,將對項目的定價及融資規模提升作用很大,但對于那些信用和聲譽較差的券商,投資者就很可能用腳投票。(綜合《理財周報》、《第一財經日報》、《華夏時報》、《證券時報》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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