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歐元區要求結束財政救助、迅速落實債務重組的呼聲日益高漲,這是意料中事,但這樣做并不妥當。 表面上看,立即實施債務重組確實很有吸引力。如果認為希臘、愛爾蘭和葡萄牙面臨的是償債能力危機、而不是流動性危機的話,那么這些國家只有通過減計部分債務才能擺脫困境。財政狀況早一天恢復健康,居民和企業就能早一天開始消費和投資,經濟也能早一點恢復增長。 況且,債務重組推遲得越久,外圍國家就越會把更多的負擔轉嫁到歐元區全體納稅人身上,無論是大張旗鼓地通過歐元區救助計劃、還是悄無聲息地通過歐洲央行流動性項目來實現。 盡管如此,仍有三大理由推遲債務重組。首先,在成員國仍存在基本赤字(不包括國債利息)的情況下,實施債務重組是不明智的。其次,一旦受困國重組債務,歐洲銀行業很可能承受不了債券資產減計的沖擊和由此引爆的債市動蕩,屆時將可能掀起新一輪金融危機。第三,過早進行債務重組會使外圍國家推進結構改革的緊迫性下降。 但在決策者拿出解決方案(為2013年以后可能出現的有步驟的違約作準備)與徹底放棄對外圍國家的救助(等于把這些國家驅逐出歐元區)之間,似乎也找不到一個顯而易見的中庸之道。后一種辦法會讓歐元區陷入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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