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一家法院裁定,花旗銀行(Citigroup)、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和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以及這4家銀行的6名員工,與2003年帕瑪拉特(Parmalat)破產案相關的市場操縱指控不成立。 法官們周一的裁定為這宗歷時3年、備受矚目的案件畫上了句號,辯護律師們?yōu)榇藨c祝,而代表逾10萬散戶投資者的消費者團體則憤而抗議。意大利食品和乳業(yè)集團帕瑪拉特140億歐元(合200億美元)的破產案,致使眾多散戶投資者血本無歸。 原告今年1月向法院提出請求,上述4家銀行由于幫助哄抬帕馬拉特股價,涉嫌誤導投資者,由此獲得的1.2億歐元利潤應予沒收。 法官要在90日內公布裁定原因。原告將決定是否上訴。 在法院作出裁定后,此前一致否認存在不當行為的4家銀行各自發(fā)表聲明表示,這項裁定洗清了其員工的嫌疑,證明他們是遵守意大利法律做事的。 本案是與當時歐洲最大的破產案、有“歐洲安然案”之稱的帕馬拉特破產案相關的數(shù)起官司之一。 帕爾馬(Parma)一家法院去年12月判定,帕馬拉特破產時擔任其首席執(zhí)行官的卡利斯托·坦齊(Calisto
Tanzi)犯有欺詐性破產和共謀罪,處以18年有期徒刑。另外13名前高管也被判有罪。目前坦齊已經提起上訴。 恩里科·邦迪(Enrico
Bondi)領導的破產管理小組對帕馬拉特進行了重組,并于2005年將該公司在米蘭證交所重新掛牌。通過與摩根斯坦利和如今歸入美銀旗下的美林(Merrill
Lynch)等數(shù)家銀行達成和解,帕馬拉特迄今從訴訟行動中收回了逾20億歐元損失。 花旗表示,周一這項裁定是“我們勝訴的20宗法庭裁決中的最新一項”。 該行表示:“不管是在哪一家意大利法庭或外國法庭,我們都將繼續(xù)捍衛(wèi)自己的立場。” 原告此前要求沒收花旗7000萬歐元所得。 消費者團體Codacons的負責人卡羅·黎恩濟(Carlo
Rienzi)稱周一的裁決是一個“恥辱”,并敦促帕馬拉特原散戶投資者繼續(xù)在民事法庭上尋求賠償。 在野黨意大利價值黨(Italy of
Values)參議員、消費者團體Adusbef的負責人埃里奧·蘭努蒂(Elio
Lannutti)表示,希望法官們別被揭露出是迫于“銀行惡棍”(bankster)的壓力而做出這種裁決的。 譯者/何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