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浙江貝因美科工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因美)一紙公告澄清其環境違法傳聞。此前,13家民間環保組織聯合致信深交所,稱其未履行相應的上市環保核查手續,隱瞞環境違法行為。13家環保機構希望深交所暫停上市,直到完成環保核查。 然而,《創業家》最新的采訪表明,環保組織對這樣的解釋并不滿意,認為公司的解釋缺乏效力,應由更權威部門出具認定。 貝因美成立于1992年,是國內嬰幼兒食品領域的領軍企業,2010年主營業務收入40億元,凈利潤超過4億元。4月12日,貝因美上市,目前市值185億元。 就在4月初,綠色龍江、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13家機構致信深交所、國家環保部、浙江省環保廳及黑龍江省環保廳,稱貝因美跨區域經營及其所在行業屬于重污染行業,根據現有法律法規應由國家環保部做出相關環評,但貝因美未履行這一程序。另根據公開資料可以發現貝因美曾有環境違法史,但招股說明書未予披露。 4月18日,貝因美做出回應,公司以浙江省發改委出具的《關于對浙江貝因美科工貿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的復函》及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國家一級資質)出具的《浙江貝因美科工貿股份有限公司奶伴侶(固體飲料)生產工藝情況說明》,試圖證明其行業屬性為食品制造業,公司出品的奶伴侶(固體飲料)產品在工藝上不含釀造過程,且該產品不存在跨省生產經營情形,故而不需要國家環保部審批。 《創業家》發現,兩份證明均在4月發出,可見專門環保機構的質疑而來。但環保機構對此并不買賬。綠色龍江相關負責人張亞東對《創業家》表示,“設計院的認定不夠權威。”張亞東認為是否屬于重污染行業應由政府主管部門來界定,即應該是由浙江省環保廳、國家環保部來做出。 此外,對于公開信中提出的2010年12月貝因美豆逗兒童營養食品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貝因美在公告中予以了確認,該公告表示“公司確被杭州市
環保局調查,但最終該局未做出處罰決定”。
張亞東對此回應稱,“未處罰并不表示不違法”。 對于黑龍江貝因美乳業有限公司的相關情況,貝因美澄清稱,“2010年,黑龍江貝因美乳業有限公司被黑龍江省環保廳列為2010年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名單第一類企業,
黑龍江貝因美乳業有限公司正在進行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目前未因此受任何處罰。” 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對《創業家》表示,黑龍江貝因美乳業被列入審核名單第一類企業,說明之前存在環保違法行為,公司應該對此予以公布。 此前在上市前,貝因美首發申請曾經被暫緩表決,據說是因為證監會收到關于貝因美的舉報材料。但公司上市仍然予以成行,并募得巨資。 對于來自13家機構關于其解釋效力的質疑,貝因美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自公告發出后,并無機構對其效力表示質疑。她會將環保機構的意見反饋給公司負責人,由公司負責人根據相關情況作出是否再回應的判斷。 對于貝因美來說,看上去是有必要做出更為系統更為權威的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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