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國八條”的部署,今天將成為地方公布房價控制目標的截止日。 截至發稿時,《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梳理各地出臺目標的進展后發現,仍有多個城市未出臺目標。
多個城市尚未出臺
目前四大直轄市中,北京、上海和重慶均已經出臺具體目標。其中,重慶出臺的目標是“不超過全市GDP的增長率;不超過城市職工年均收入的增長率;不超過城市人均收入的增長率”,天津則尚未出臺。 而在計劃單列市中,深圳、廈門、寧波已出,青島也于30日出臺,要求新建住房價格漲幅明顯低于本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價格控制目標,大連則還沒有出臺。 而在各大省會城市中,貴陽、廣州、太原、海口、西安、蘭州、沈陽、鄭州、昆明、濟南、合肥和武漢等地均已經出臺目標。 成都也在30日出臺了控制目標,即新建普通住房價格漲幅要明顯低于全市本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 杭州市昨晚出臺的目標則是低于GDP增幅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剩余的省會城市中,長沙、石家莊、長春、福州、南昌、南京、哈爾濱、西寧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出臺目標。 五個自治區中,銀川已出臺,南寧已上報,呼和浩特、拉薩和烏魯木齊未出。
北京普通房標準不見總價限定
在全國各地的房價控制目標中,最抓人眼球的莫過于北京的“穩中有降”。 29日晚間發布的北京市新建普通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能力明顯提高;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 與其他城市將落點鎖定在新建住房或者新建商品住房不同,北京的落點放在了新建普通住房上。而關于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則是:指住宅小區容積率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其中以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為主,包括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 事實上,2008年11月,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正式印發了《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公布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下稱《通知》)。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三環以內總價人民幣215萬元/套、三環至四環之間175萬元/套、四環至五環之間165萬元/套、五環以外100萬元/套。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北京市發布的普通住房標準中,未見第三個條件,也就是套總價的限定。因此也有人擔心,此舉會不會導致公眾在對北京房價控制目標叫好的同時,忽視其覆蓋范圍其實較為狹窄。 不過,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總監陶琦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以價格來認定普通住房本身就是相對困難的,而且經過了兩年多的增長,房價早已不是原來的水平,因此之前的認定標準就顯得偏低偏緊,不具備可操作性。在他看來,去掉套總價的要求,也是更科學的做法。 北京聯達四方房地產經紀公司董事總經理楊少鋒也對記者表示,如果依然參考之前的標準,則現在就沒有符合標準的房子了。“比如三四環間的區域指導價是8000元/平方米,1.2倍也才不到1萬元,這個價格顯然很難有合適的房子匹配了。” 據了解,自2005年以來,北京市根據房地產市場發展變化先后出臺了三次普通住宅標準。2005年的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為: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2006年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不變,需要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不過,相對于2005年,當年北京普通住房各級土地的平均交易價格參考標準都普遍提高。換言之,北京普通住宅標準就價格而言上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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