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為切實將住房價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使各地調控目標的制定科學合理,并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已經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也要以適當的方式聽取社會的意見,并根據聽取意見的情況,酌情調整已發布的調控目標。通知還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督促所轄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就在住建部發聲音的同時,“降”字終于在43個城市的房價調控目標中出現了。 29日晚間,北京市政府公布了今年新建普通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明確指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中有降。 對此,北京易居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牟增彬稱,這是目前國內出臺的最嚴的房價控制目標,彰顯了北京市控制高房價的決心和信心。 事實也是如此。其他42個已經出臺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無一不是“漲”字當頭,表述最多的就是“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漲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 這是“限價標準”還是“漲價標準”?各地的調控目標,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爭議。新華社24日的報道明確指出,在目前的實際操作中,出臺房價調控目標的城市大都只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目標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而并沒有考慮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
|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