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商業化改革轉型和業務發展需要,規范和加強對資產公司及其附屬機構的并表監管,中國銀監會近日下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表監管指引(試行)》。
資產公司并表監管是指對資產公司在并表基礎上的審慎監管,即在單一法人監管的基礎上,對資產公司整個集團的資本以及風險進行全面和持續的監管,識別、計量、監控和評估其總體風險狀況。
《指引》適用于經國務院批準已實施股份制改革的資產公司及其附屬法人機構。同時,未實施股份制改革的資產公司的并表監管參照《指引》執行。這意味著,目前僅有完成商業化轉型的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一家適用于該《指引》。
《指引》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以控制為基礎,兼顧風險相關性,確定并表具體范圍。并表監管包括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定量監管主要是針對資產公司集團的最低資本和杠桿率管理,以及大額風險、流動性風險、重大內部交易等狀況進行識別、計量、監測和分析,進而在并表的基礎上對集團的風險狀況進行量化評價。定性監管主要是針對集團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因素進行審查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