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旭人:五大“推手”致土地出讓收入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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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會在一些生產性服務業領域推行增值稅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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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8 作者:記者 王濤 李佳鵬 王文志/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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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規模大幅提高、土地招拍掛出讓比重上升、地價總體水平上升、征管政策調整、土地出讓收入審計和追繳力度加大等五方面原因,使得土地出讓收入增長較快。”財政部部長謝旭人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的主題為“財政政策和有關問題”的記者會上,就備受關注的“土地財政”、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等熱點話題一一作出回應。 數據顯示,去年全國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29397億元,同比增長106.2%。謝旭人說:“土地出讓收入增長較快的一個基礎性原因是土地供應規模大幅度提高。” 他解釋說,在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的大背景下,為了增加對住宅建設用地的保障和供應,國土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的土地供應量比上年有大幅度增加,去年全國土地供應總量達到42.82萬公頃,同比增長34.2%。 土地招拍掛出讓比重上升也是原因之一。謝旭人說,目前土地出讓有幾種類型,對公益性用地是劃撥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等采取劃撥的辦法,只收取一部分土地出讓的成本費用和轉移性費用,“還有就是招拍掛,大部分是商業用地、商品房用地。” 他披露,去年在全國土地供應總量中,通過招拍掛形式出讓的土地25.7萬公頃,占土地供應總面積的60%左右,比上年提高4.3個百分點。相應的招拍掛以及協議出讓土地收入2.6萬億元,占所有土地收入的88%。 全國地價總體水平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去年土地收入增長較快。謝旭人說,助推地價總體水平上升有兩方面因素,一方面城市房地產比較興旺,對土地需求量也大;另一方面,土地轉讓本身的成本也在上升,主要是征地拆遷補償成本上升,對土地出讓價格也有影響。與此同時,社會上的流動性比較充裕,一些企業資金比較多,在招拍掛的時候出價也比較高。地價水平總體上升是去年收入大幅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 謝旭人還指出,征管政策調整、土地出讓收入審計和追繳力度加大等也是土地出讓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 在談及土地出讓收入的投向時,謝旭人表示,按照目前的規定,土地出讓凈收益首先要更多地用于農田、水利和保障性住房建設。 在回答《經濟參考報》記者提出的今年財稅體制改革具體措施這一問題時,謝旭人說,這主要包括進一步完善政府間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深化稅收制度改革。 在深化稅收制度改革方面,謝旭人透露,今年會在一些生產性服務業領域推行增值稅改革試點,與此同時相應地調減營業稅,從制度上逐步解決貨物與勞務稅收政策不統一的問題。 謝旭人明確指出,今年還會進一步完善消費稅制度,將部分容易產生環境污染、大量消耗能源和資源的產品以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他表示,今年要進一步健全個人所得稅制度以及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在去年已經在新疆和西部地區進行油氣產品資源稅改革試點的基礎上,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分析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擇時在全國進行推廣。” 謝旭人說,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在國務院已經討論并原則通過,經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他表示,今年將分步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著重考慮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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