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幸福生活的設想各有不同。孩子能上便宜的公費幼兒園,家鄉的父母能有一份養老保險,看病不再難不再貴,工資有所上漲,上下班的路不擁堵,買不起房的話,有廉租房可以住……
權利得到保障,是幸福的一個基本定義。盡管權利與生俱來,可實際上,關乎幸福的種種權利,都需要成本支出。“天賦人權”是一回事,權利真正得以實現是另一回事。為保護權利,不讓它成為束之高閣的空洞概念,人們構建司法體系,組織政府,然后為之支付費用,以期有所獲得。
公民以納稅的方式供養政府,就是在為權利埋單。有政府便有征稅,但并非所有政府都能將稅收用于保護權利,也不是任何時候,都是權利至上。對私利的追逐,讓政府很可能將“公款”中飽私囊,也讓它更傾向于擴充權力,甚至侵犯公眾權利在所不惜。公民與政府的博弈過程,寫出來就是一個國家驚心動魄的財政史。
“無代表不納稅”,可以算作是對憲政的簡單概括。我們已經逐步認同代議制民主和現代法治的一些基本準則:未經納稅人同意不得隨意征稅,納稅的標準必須由納稅人代表決定,國家的財政預算要受到代表的審查和批準。
人代會上,代表們的主要職責,就是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和預算報告,看看過去一年里,政府做了些什么,即將做些什么;納稅人交給政府的錢花到了哪里,用得是否合理,有沒有貪污浪費亂用,是為少數人謀利,還是體現社會的正義公平。
通過財政預算可知,今年,政府將花掉大約10萬億,比去年的財政預算支出增長8%左右。
國家的財政收入正在大幅增長,換個說法,就是政府征收來的稅費越來越多。納稅者繳納了更多的稅款,他們完全有理由要求政府提供更多、更優的服務,要求權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如果承認權利實施有成本那么有些權利的實施就是昂貴的其潛藏著富人實際上會比窮人享受更多的權利很難要求最終結果的平等但政府的作為在于維護公平正義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所有的民生投入基本都是為了這一目標
人們發現,雖然去年的財政支出向民生領域傾斜,但相比以前,增速明顯放緩。當年的財政預算中,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等領域的支出增幅,均維持在8%~9%之間,沒有一項超過10%。經濟學家分析,國家財政已經無力維持支出的持續高增長。
今年,狀況得以改觀。有錢可用,是原因之一;物價上漲、貧富差距拉大之下民眾對公平的訴求愈顯強烈,是更重要的背景。2011年的財政預算中,中央財政用在與人民群眾生活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計10509億多元,增長18.1%。農業水利、交通運輸和環境保護等支出也與民生密切相關,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大部分也將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合計將占中央財政支出的2/3左右。
關注民生,就是關注權利。花多少錢在民生權利的保障上,能看到一個政府的執政理念的優劣,執政能力的強弱,管理方式的好壞。公平公正不只是報告中的關鍵詞,它關乎民眾的幸福,關乎社會的和諧,也關乎國家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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