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已在赴京途中了,聽說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此前精心準備各種議案、意見和建議,有的代表花大量時間準備了“重磅”議案,準備向大會提出。人大代表提議案的積極性,給公眾留下了深刻印象。 但人大代表有一項職責卻不能被忽略,那就是審議政府預算報告。在人大代表諸多復合、交叉的職責中,審查預算可以說是第一位的職責。 預算規定了政府的施政重點,決定了公共資金的投入方向,意味著政府的效率。要規范和制約權力,審查預算是不二法門。去年,各地陸續曝出新聞說,有的政府部門花3萬元買一臺筆記本電腦,有的采購蘋果ipod作移動硬盤用。在這種情況下,加大各級人大對各級預算的審查力度,就是國家治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不僅必要,而且十分緊迫。但在地方各級“兩會”期間,審議政府預算卻被冷處理了,審議不被有關方面重視,人大代表本身也輕忽此一職責。人民意見很大的預算,往往獲得高票通過。在這個問題上,一些人大代表有負選民之托。 “兩會”是我國目前主要的民主平臺,要實現民主決策,就應當引導人大代表在預算審查上有所作為。人大代表認真審議可能會給有關部門造成某種壓力,有關部門應當把這種壓力當作改革的動力。我們至少可以做兩件事,一是預算盡可能明白易懂、詳盡;二是對人大代表做點預算審議的培訓。人大代表本身,也應自學些預算知識,讓自己具備審議預算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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