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融資總量=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其他”。央行17日在網站發表的統計司司長盛松成署名文章中明確了社會融資總量指標的內涵。 這篇名為《社會融資總量的內涵及實踐意義》的署名文章指出,社會融資總量指標是統計監測和宏觀調控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金融業發生巨大變化,金融市場和產品不斷創新,直接融資比例逐步加大,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用明顯增強,金融調控面臨新的環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確定更為合適的統計監測指標和宏觀調控中間目標。 盛松成表示,社會融資總量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持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總量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 社會融資總量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通過資金運用對實體經濟提供的全部資金支持。二是實體經濟利用規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規金融市場、通過金融機構服務所獲得的直接融資。三是其他融資,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產業基金投資等。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創新深化,實體經濟還會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未來條件成熟,可將其計入社會融資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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