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審計署發布2011年第3號、第4號公告表示,分別審計出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兩家公司違規資金19.45億元、10.78億元。審計署表示,對審計出的違規經營等問題已經移送保監會處理;對違反財務收支法規的問題依法作出處理;對審計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及嚴重違紀問題線索,已移交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立案查處。
3號公告表示,審計署在對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人保)200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中查處違規資金19.45億元。其中,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15.05億元;財務收支方面違規問題金額4.40億元。
3號公告顯示,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包括,違規承保4.12億元,虛假退費或注銷保單2.60億元,違規理賠1.46億元,違規支付保險代理手續費6.84億元,賬外經營保險業務312萬元。其中,違規承保主要是違規協議承保或放寬承保條件承保、虛假投保農業險、打折銷售坐扣保費等問題,涉及黑龍江、湖南等17個省市的分支機構。如湖南祁陽縣有關部門人員與當地支公司2009年共同編造虛假的農業保險業務,套取財政補貼資金902萬元。
另據3號公告顯示,中國人保財務收支方面違規問題金額4.40億元。主要是采取拆單、甩單等方式跨年度調節保費收入、多計費用支出和私設“小金庫”等問題,涉及北京、天津、遼寧、吉林、上海、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深圳、云南、陜西、甘肅等13個省市分支機構。如云南省部分分支機構2009年使用虛假發票以“辦公用品”等名義報銷各類費用1619.04萬元,主要用于吃請送禮和發放福利等。
4號公告稱,在對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國人壽)200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中查處違規資金10.78億元。其中保險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6.98億元;財務收支核算方面存在違規問題3.80億元。保險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包括,違規承保或退保2.42億元,虛增保費收入2.78億元,違規給付及理賠1.13億元,違規支付手續費及傭金6506.53萬元。財務收支核算方面存在違規問題3.80億元。其中:會計核算不準確3.75億元,設立“小金庫”511.17萬元。如國壽集團武漢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將學生平安險保費收入103.51萬元存入個人賬戶后,其中25.47萬元資金去向不明。
審計署認為,中國人保所屬子公司及部分分支機構經營管理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中國人壽內部管理也存在薄弱環節。
針對審計結果,中國人保、中國人壽31日表示,將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審計結果,將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迅速落實整改措施,并將以此次審計為契機,進一步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努力提高內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