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全國所有超市、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要吸取上述違法經營者的教訓,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自查,認真核對所售商品是否存在價簽標價和結算價格不一致、促銷標示的原價不真實、明碼標價不規范等問題。發現問題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多收消費者價款的,要全額予以清退。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前期開展檢查的基礎上,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要求,繼續加強春節期間市場價格檢查,嚴肅查處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凈化市場消費環境,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對有屢查屢犯等情形的,要依法從重處理;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除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外,要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國家發展改革委提醒廣大消費者,春節期間是購物集中時段,到超市、商場購物要仔細觀察價簽標價和促銷宣傳,結賬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較廣告促銷價格、價簽標示價格和結賬價格,發現虛構原價、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價格主管部門將及時予以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