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說谷歌上市的插曲。繼互聯網股破滅之后,谷歌是美國上市的最大的互聯網公司,全世界都注視著這一重大事件。2004年4月,谷歌雇用摩根士丹利和我所在的瑞士信貸作為主要承銷商。到5月中旬,谷歌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fā)出文件修正案,新增加29家金融機構作為它的分銷商,準備集資27億美元。而瑞士信貸預計谷歌上市的交易量將達到平常的三倍。為確保交易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公司特別成立了一個專門團隊,我負責前臺交易系統(tǒng)。
但到了8月中旬,谷歌公司一改傳統(tǒng)的上市操作規(guī)則,決定以荷蘭式拍賣的方法出售股票,希望將下賭的舞臺留給小投資者,允許感興趣的投資者們競相投標,按他們愿意出的價格購買股票,誰的投標高,誰就是贏家。
這下熱鬧了,谷歌破常規(guī)的股票銷售方式,使裝滿了鮮美肉汁的火車出了軌——售出低價股票得來的利潤,被投資者和公司的高級執(zhí)行長官們活生生地吞沒了,只給華爾街留下殘羹剩飯。
假如谷歌這一方法得以成功,將嚴重損傷華爾街投行的勢力和影響力,華爾街的擔心超過了憤怒。他們的出擊活動包括警告公眾谷歌的股票價格被高估,投資谷歌不但不增值,反而會縮水。
中國人常說“近水樓臺先得月”,這在美國也適用。瑞士信貸作為谷歌指定的承銷商,參與上市的每個員工都可以通過“Greenshoe Option”(綠鞋期權,新上市公司給承銷商的一種權利。即在上市后,承銷商可以以指定價格買入該股票,然后按市場價格出售。比如Google給瑞士信貸綠鞋子期權的指定價格是100美元,當Google的市價到150美元時,瑞士信貸若執(zhí)行這個期權,每股則可獲利50美元。綠鞋子期權法律上的名稱是“Over-Allotment Option”)購買100股比市場優(yōu)惠40美元的股票。可眾多參與上市的員工因華爾街的警告而失去了一次極好的投資機會。
比如我當時就很看好谷歌的股票,可我問遍公司所有相識的同事,他們異口同聲都說不能買。原因有二:第一,那時離互聯網股泡沫破滅僅三年,大家在這上面虧損的錢還沒撈回來,都賠怕了,可謂“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第二,華爾街希望谷歌股票上市失敗,各種原因不言自明——谷歌的做法威脅了華爾街的利益。
上市公司可以在拍賣的形式中得知市場的需求量,自己做主定價位,將留下最少的錢放在桌面上,不再保證第二次上市股票升值的空間帶給承銷商喜歡的大客戶。拍賣的方法可能要經過很長的過程才能消除大客戶,因為交易的支配權已轉到網上那些散戶的手中。假如谷歌發(fā)現有跡象表明市場還有需求量,公司有預留權增加更多的股票流向市場。華爾街根本不愿去想這種可能性。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不能信任華爾街有關谷歌的話,太多的利益沖突失去了他們說話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