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資料照片 |
“中國商人動了美國巨頭的奶酪,接訴訟狀、收逐客令。他以5場官司、6年對陣、千萬美元,完勝中國知識產權海外維權第一案。他用中國勝利的故事激勵我們:勇無懼,開先河;真專利,走四方。”
時年56歲的陳伍勝,在家鄉浙江溫州經營著一家企業人數千人左右的出口導向型電器企業——通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領集團”)。
樹大招風 引來官司
憑借著自主研發的專利技術,創立伊始的通領集團便迅速在美國漏電保護行業站穩腳跟,短短一年間銷售額達到5000萬美元之多。
然而樹大招風,正當陳伍勝準備在美國這片市場大展拳腳之時,一紙訴狀卻始料未及地出現在他的面前。
美國本土電器壟斷企業——萊伏頓公司以侵犯專利技術為由,將陳伍勝的通領集團告上法庭。消息傳來之時,正是溫州的盛夏時節,但身處訴訟案之中的陳伍勝卻分明感到了嚴冬的瑟瑟寒意。
面對美國行業壟斷巨頭發出的挑釁,別無選擇的陳伍勝決定“單刀赴會”,背水一戰。
一場耗時6年、先后經歷5場博弈的知識產權訴訟“車輪戰”由此展開。
5場博弈 耗時6年
2004年4月至7月,美國萊伏頓公司以其專利受侵犯為由,分別在美國3個州的地方法院起訴通領公司的4家美國經銷商。
受此影響,通領公司產品的訂單數量迅速下滑。為了保住市場,通領公司以第二被告身份申請介入此案。
“你不打,他不倒,不破不立。”經過3年的艱苦訴訟,2007年7月10日,美國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下達了判決書,判決通領公司的GFCI產品不侵犯萊伏頓公司的專利權。這在當時被媒體高度評價為中美知識產權在美勝訴第一案。“這個案件的政治意義遠遠超過于它的商業價值。”今天,陳伍勝這樣評價說。
然而,初戰告捷的“通領”還沒有來得及享受勝利的喜悅,在勝訴后僅36天時間,2007年8月16日,萊伏頓的“同盟軍”、美國另一電器巨頭——帕西西姆公司又以通領集團侵犯反接線保護專利為由,要求對通領集團等4家中國企業進行“337”條款立案調查。
而這一次,受理這項訴訟的竟是素來以“難纏”而著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陳伍勝開始意識到,自己已經陷入了一場精心布局、步步為營的“圈套”之中。“美國這兩家公司輪番上陣,就是想把我們拖入馬拉松式的訴訟中,并最終把我們趕出美國。”
首次接觸美國“337調查”,毫無經驗可言的通領公司被打了個措手不及。
2009年3月3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最終判決通領集團等4家被告全部侵權,并下達了禁止中國企業生產的GFCI產品進入美國海關的有限排除令。
面對市場份額萎縮和前景的暗淡,通領集團不服。生死存亡在此一舉,陳伍勝希望就此一搏。
“將ITC訴上美國巡回上訴法院費用300萬美金,結果也很難預料,勝訴的概率只有不到3%。”面對代理律師的善意提醒,陳伍勝在美國萊伏頓公司的辦公室對他們的副總拋下一句話,“我把你打贏了,你的市場就是我的了。”
2009年9月,通領集團利用美國的司法訴訟,將美國ITC告上了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要求法院撤銷ITC的錯誤判決。
然而,漫長的訴訟讓陳伍勝的同路人越來越少,高達1000多萬美元的訴訟費也很可能換來的只是一敗涂地的結局。
“就算我們在這個地雷陣中倒下,也能為后面的企業探出敵人的火力點在哪里。”陳伍勝說。
帶著幾分悲壯的豪情,陳伍勝決定將這場“一個人的戰斗”堅持到底。
勇者無懼 完勝歸來
在經歷了345天的官司磨難后,2010年8月28日,通領集團終于成功實現了驚天大逆轉。
美國時間2010年8月27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做出了如下判決:1.中國通領科技集團生產的GFCI產品不侵犯美國帕西西姆公司“340”專利、“398”專利。2.撤銷ITC“337”調查指控通領集團侵權的錯誤裁決,并要求根據本判決修改,解除對通領集團生產的GFCI產品的海關有限禁止令。
2010年8月28日,周六,上午10點。陳伍勝一個人坐在家里的客廳看電視,他的手機突然響起來了。
電話那頭傳來了一個緊張而倉促的聲音——“陳總,我們贏了!”“對于突如其來的勝利,我當時完全沒有任何思想準備。”他默默將手機關掉,一個人坐在客廳里默默地流淚,流了兩個小時。
從2004年遠赴重洋開始踏上訴訟之旅,一直到今天的塵埃落定,6年間從大喜到大悲、再從大悲到大喜的一幕幕,仿佛電影剪輯畫面一般在他的腦海中一遍遍地回放。
推翻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美國企業訴訟中國企業侵權的錯誤判決,陳伍勝和他所帶領的通領集團不僅創造了中國企業反訴美國政府機關的首次勝利,更為所有在美遭遇相同境遇的中國企業樹立了一面旗幟。
“這是一盤結局完勝的棋,面對知識產權的圍堵,中國企業走出去必須有尊嚴的應對。”陳伍勝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