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十一五”期間,山西省用于環保治理的資金共達到1029.3億元。其中,各級財政投入資金46.9億元,帶動社會環保投入982.4億元。
山西省環保廳新聞發言人劉大山說,“十一五”期間,山西省環保實際總投入占到“十一五”環保規劃總投入的122%,是“十五”時期全社會環保投入的4.25倍。環保能力建設資金13.9億元,是“十五”時期的12.8倍。
劉大山表示,資金的充足投入,有效地提高了環境監管的技術支撐和綜合管理水平,山西省環境質量明顯得到改善。2010年,山西省11個省轄市有10個達到了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空氣優良率達到95.1%。與5年前相比,11個省轄市平均空氣綜合污染指數下降六成有余,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近五成,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七成有余。
水環境質量也明顯改善。過去5年,山西省地表水重污染斷面比例、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等指標均大幅下降,其中作為山西省的母親河,汾河水環境質量一度嚴重惡化,污水橫流。一個可喜的變化是,2010年汾河上游水質20年來首次達到一類水質標準。
“納入國家考核的5個重點城市全部摘掉了環境空氣污染‘黑帽子’,在全國113個被列入重點考核的城市中,倒數22名內已沒有山西省的城市。”劉大山說,隨著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的明顯改善,山西這個中國最大的產煤省份摘下了“污染之都”的黑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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