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近日刊發了題為《“土地財政”難持續 “以地生財”害處多》的報道,指出“土地財政”是不可持續的,一個城市的建設用地總量是有限的,一旦賣完,后續的財政開支就得不到保證。有關土地財政的討論其實一直并未平息過,隨著近段時間地王頻現,該報道再次引發網民熱議。
土地財政是把“雙刃劍”
署名“朱大鳴”的博客文章說,現在,的確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日益增加的財政開支,特別是地方政府在危機發生后,需要擴大投資和增加社會福利支出,使得地方財政更為緊張。事實上,最近一些年,地方債務劇增,如果沒有土地財政作為支撐,各地政府大量破產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如果僅僅依賴土地財政,不僅增加了房地產的稅收和費用,更推高了房價,致使房地產市場處于非常危險的走鋼絲處境。因此,這是一個兩難。
署名“楊紅旭”的網絡文章說,土地財政的快速膨脹,有利于地方政府調配財力,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意志進行城市建設、發展經濟,在中央和地方稅收分配體制不合理、不健全的情況下,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部分地方政府過度追求土地財政,其負面效應也很明顯。比如土地出讓的總量、結構、節奏不合理,甚至直接違背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其他法律法規。
土地財政應該休矣
署名“田步亮”的博客文章說,從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來講,土地財政將會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土地是稀缺資源,特別在人多地少的中國,這種主要依靠“土地財政”建立的城市經濟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將數十年后的公共財政收入提前收了,一旦大規模城市化進程結束,可供開發的土地日益減少,未來的公共財政狀況將會面臨嚴峻考驗。
一位上海網友留言說:“在本輪樓市調控中,中央政府的決心毋庸置疑,但在土地財政模式的制約下,地方政府卻未必能真正和中央政府站在同一戰線之上。因此,就目前的房地產調控而言,抓落實應是當務之急。”他希望,未來中央政府能夠強化對于地方政府負責人的問責制度,對于不能有效控制地價、房價上漲的地方政府,就應該嚴厲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給地方政府創造條件“活”起來
署名“楊紅旭”的網絡文章說,要解決土地財政這一“老大難”,還須健全很多領域的體制和機制。
一位湖南網友建議,可以參照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成立類似國資委那樣的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作為政府機構,專門負責組織領導經營國有土地方面的工作。同時,成立國有土地公司等經濟組織,把需要經營的國有土地交給他們參與市場運作,或轉讓,或出租,或聯營,或入股,負保值增值的責任,并向國家財政上繳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