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明年將成倍擴大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工程,農村獎勵性住房將由今年的5萬戶增加到10萬戶,此舉將擴大青海農村需求,極大地拉動農村消費。 青海從今年4月開始實施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工程,即政府以現金直補和金融貼息等做法鼓勵有條件的農牧民加快建設自用住房。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政府獎勵為輔,并通過銀行信貸等渠道籌集。青海省級財政按照每戶平均4000元的標準直補建房農牧戶,另外按每戶平均1000元的標準,由青海省級財政拿出5000萬元,集中建立全省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融資信用平臺,用于農牧民建房小額貸款的信用擔保及貼息,引導銀行信貸資金投向農牧戶建房。 來自相關部門的統計顯示,今年青海省省級財政和地方共為這5萬戶農村獎勵住房整合資金2.7億元,農民自籌32.4億元,農戶貸款1.3億元,政府投資與農民投入資金比達到1:12.5,相當于政府投入1元可帶動農民投入12.5元,極大地促進了農村住房消費。 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工程實施后,青海各試點地區農民群眾新建翻建住房的積極性極高,這項政策也得到了農民的普遍歡迎和好評。2011年,青海省將在今年試點的基礎上,成倍擴大農村獎勵性住房工程,農村獎勵性住房將由今年的5萬戶增加到10萬戶。 據了解,目前青海在改善農牧民群眾居住條件的做法可以歸納為“拉兩頭帶中間”:即對農村困難群體和牧民群眾實施中央統一制定的危舊房改造和定居工程。而對有條件的農牧民群眾來說,則通過青海省內實施的獎勵性住房政策,帶動他們改建新建住房。按照青海的實際情況,這三項政策并舉,預計通過五年時間,可以完全翻新改善青海農牧民群眾的現有住房。 專家認為,獎勵性住房建設是青海省拉動農村投資消費的一種有效途徑,它通過政府行為帶動了農牧民自主行為,進而轉化為農牧區住房建設的市場行為。青海在獎勵性住房建設中雖然每戶補助有限,但是通過現金和貼息讓農牧民實實在在嘗到了甜頭,發揮了政府投入資金的“杠桿”作用,將拉動內需、擴大農村消費和保增長、改善民生有機結合到一起。這不僅有效改善了農牧民居住條件,對于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也產生了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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