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穩定市場物價,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吉林省各級財政已籌措資金44.5億元,加大價格補貼和價格調控力度,重點救助困難群體。
吉林省政府決定在今年11、12兩個月份為全省重點優撫對象、享受優撫對象待遇的老黨員、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每人每月15元至20元不等的價格臨時補貼。目前,臨時補貼所需的專項資金已經由吉林省財政一次性撥付各地。
吉林省還提高城鄉困難群眾的收入水平。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國家每人每月40元的基礎上再加10元;集中供養孤兒財政補助標準由月人均190元提高到700元;將“三無”人員財政補助標準由月人均190元提高到450元。
同時,從今年7月1日起,吉林省已經在全省范圍內進行了低保標準普調,城市平均低保標準已由原來的月人均214元提高到233元,農村由原來的年人均1245元提高到1363元。
對大中專院校家庭困難學生,吉林省按每月20元發放補貼,對大中專及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食堂給予臨時財政補貼,每生每月9元。補貼期限為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1月20日。
此外,吉林省各級財政已經撥付價調基金2000多萬元,用以扶持蔬菜生產基地建設,補貼蔬菜運輸,建立平價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