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天津將采取四項措施創新發展合作性金融。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了天津市農委、市金融辦《關于推動天津市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的意見》,該意見指出,天津將采取四項措施創新發展合作性金融。
一是支持擔保公司發展。鼓勵商會、企業集團、經濟組織新設擔保機構,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中介服務。
二是鼓勵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研究制定鼓勵政策,引導農民和中小企業投資設立農村資金互助社,把農村閑置資金轉化為資本,投向農村重點發展領域。
三是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按照“評級-授信-用信”程序,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信用等級評定范圍。
四是加快農村資源和農民資產資本化改革進程。選擇有條件的區縣進行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