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本報第3版刊載了《上市公司打白條股改承諾如兒戲——ST方源等上市公司嚴重違背股改承諾》一文。ST方源21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收到廣東證監局《關于要求盡快召集相關義務人及股東協商解決股權分置改革承諾履行問題的函》和《關于要求有關義務人積極協商解決股權分置改革承諾履行問題的函》。
公告稱,廣東證監局要求ST方源應進一步加強與股改義務人華信泰公司、遼源大成投資有限公司、東莞市勛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許志榕、林歡以及相關股東黃錚、吳偉英、吳為榮的溝通協調,并于11月30日前召開一次由相關義務人及股東參加的專門會議,協商制訂履行股改承諾的具體方案,并認真落實執行。如有關義務人拒絕履行股改承諾,ST方源應盡快采取訴訟等法律措施向其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