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勇曾為伊利員工現被蒙牛除名
今天零點多,蒙牛集團發布《蒙牛集團關于“安勇事件”及誹謗與被誹謗的聲明》。蒙牛表示:“安勇對伊利及消費者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們深表歉意”。
聲明中稱,安勇是蒙牛集團液態奶事業部的一個產品經理。在蒙牛,每個產品都有一個產品經理。例如當年酸酸乳超級女生就是由產品經理做的,在做之前,公司高層都不知道。
聲明稱,“2010年7月,安勇發現伊利集團的兒童成長牛奶產品在其包裝上標明含有魚油(DHA)后,在未向任何上級請示的情況下,擅自與合作公司聯系,發表了魚油中含有的EPA成分對嬰幼兒健康不利的言論。安勇這種行為,造成什么后果,就承擔什么責任。公司負有教育不周、管理不力的責任。安勇對伊利及消費者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們深表歉意!”
蒙牛聲明還表示,“安勇原是伊利集團的員工,2005年才來到蒙牛,他在做損害兄弟企業的事時,沒有向任何人請示,擅自而為,其中緣由,我們也正在了解。目前,安勇已被呼和浩特市公安機關批捕,并已被蒙牛集團除名。下一步,我們將痛定思痛,認真反思,對員工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
蒙牛集團關于“安勇事件”及誹謗與被誹謗的聲明全文
近日,許多記者來電了解“安勇事件”及“未晚事件”的細節,為了讓社會各界及廣大消費者進一步了解實情,同時促進中國乳業真正的健康有序發展,現將我集團此前及最新掌握的情況公布如下:
一、公安機關調查表明,“安勇事件”確系其個人行為,與其私利有關,不是蒙牛集團的企業行為
安勇是蒙牛集團液態奶事業部的一個產品經理。在蒙牛,每個產品都有一個產品經理。例如當年酸酸乳超級女生就是由產品經理做的,在做之前,公司高層都不知道。
2010年7月,安勇發現伊利集團的兒童成長牛奶產品在其包裝上標明含有魚油(DHA)后,在未向任何上級請示的情況下,擅自與合作公司聯系,發表了魚油中含有的EPA成分對嬰幼兒健康不利的言論。安勇這種行為,造成什么后果,就承擔什么責任。公司負有教育不周、管理不力的責任。安勇對伊利及消費者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們深表歉意!
安勇原是伊利集團的員工,2005年才來到蒙牛,他在做損害兄弟企業的事時,沒有向任何人請示,擅自而為,其中緣由,我們也正在了解。目前,安勇已被呼和浩特市公安機關批捕,并已被蒙牛集團除名。下一步,我們將痛定思痛,認真反思,對員工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
北京博思智奇公關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再飛,既不是蒙牛的員工,更不是蒙牛的總裁助理。該公司是我集團長期業務單位。
二、“未晚事件”是由當時伊利集團液態奶的主要負責人主謀,并親自操作;事發后,鄭俊懷當年保過他;鄭和他兩人產生矛盾后,鄭曾拿著有關材料控告過他;未晚事件的案子至今未撤,仍懸在那里,等待處理!
近年來,蒙牛集團曾多次遭遇類似的誹謗事件。其中,經公安機關查實,2003年到2004年間,伊利集團曾花費超過590萬元,雇傭公關公司對我公司進行新聞攻擊。
2003年到2004年間,伊利集團委托其合作公司北京未晚品牌(國際)傳播機構,以下簡稱“未晚”,采取收買媒體等方式,廣泛制造并傳播蒙牛負面信息。經公安機關查實,在所實施的5次行動中,雙方共簽署合同款總額592.17萬元,在全國11個省會城市的平面媒體及網絡發表詆毀蒙牛乳業文章上百篇。事發后,“未晚”總經理楊XX等3人被刑事拘留。
在公安機關查獲的多份伊利集團與該機構簽署的合同中,其中的一份合同里,雙方約定,伊利集團付給后者444.3萬元,用以實施所謂的“伊利集團號外行動整合公關傳播”。
呼和浩特和北京多地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發現,
所謂的“伊利集團號外行動整合公關傳播”中,共有6次行動方案(五次執行,一次未執行),分別是1)“霹靂”行動;(2)“雷霆”行動;(3)“航空奶”行動;(4)“廣告標王”行動;(5)“號外”行動;(6)打擊“概念營銷”整合行動。合用總額高達592.17萬元。
這6次行動方案時明確提出針對蒙牛乳業的打擊方針:“擒牛”、“斗!、“打!,最后把“猛牛”變成“病!敝敝痢八琅!。其行動采取的主要手段是,以支付“廣告費”的名義購買版面發表詆毀蒙牛的虛假新聞,標題有《蒙牛不會做“牛瘋子”》、《蒙牛廣告涉嫌欺詐》、《蒙,F象——皇帝的新裝》、《蒙牛暗藏危機,戰略缺失、核心能力不足》、《高速擴張引專家質疑央視“標王”蒙牛面臨三大難題》、《狂飆蒙牛暗藏危機?》、《難阻狂奔的“蒙!薄、《“標王”蒙牛暗藏危機》等。
截至目前,此案仍未了結,我們也希望這次全國整頓行業不正當競爭之際將此案一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