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淡化GDP”的條件下,各地政府顯然面臨著一些嶄新的課題。
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在涉及“十二五”規劃時,已不再像“十一五”那樣設定GDP指標和能耗下降指標,而是提出要把經濟結構調整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并五次提及改善民生,告誡各級地方黨委要樹立科學政績觀和民生政績觀,切實提高發展質量,把民富程度作為衡量干部政績的重要標尺。
這就意味著,作為黨的政策執行者,各地政府在發展經濟時必須把力量更多地放在調存量而不是保增量上,必須統籌協調經濟社會各方面的發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經濟規模和速度,必須把民生問題擺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置于所有工作的中心,而不是當作領導辦公室里的一只“花瓶”。
這也意味著,各級政府要加快完成由傳統型政府向現代型政府的轉變,要加快完成從經濟建設主體向公共服務主體的轉變。他們更多的工作,要放在市場公平環境的維護上,放在職工收入的提高上,放在法制環境的改善上,放在社會安全的保障上,同時,也要放在各種基礎性、制度性和保障性公共產品的提供上。
長期以來,“GDP至上”、“形象工程”等一直在侵蝕著許多地方政府。為了速度他們不惜盲目攀比、犧牲環境,為了政績他們不惜粗放開發、浪費資源,為了形象他們不惜強拆硬建、大興土木。而他們所面對的,又是一種什么樣的現狀呢?材料顯示,我國的“環境可持續指數”在全球位列第133位,已有七成城市不適合人類居住;貧困人口的劃分標準過于低下,財政對醫療、教育和社會保障的投入嚴重不足;居民收入進入了全球較低水平的行列,城鄉收入差距則進入全球較高水平的行列;百姓負擔長期居高不下,干群矛盾時有激化之虞。
淡化GDP,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其實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在處理各種經濟事務時,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指導思想,堅決把原屬于市場的還給市場;在發展方向的把握上,要平衡環境保護、人民生活質量提高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辯證關系,全面考慮需求、投資與出口的整體拉動,統籌協調一、二、三產業的同步發展,并盡快改變過度倚賴資源消耗的不良嗜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進一步實踐“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無論城市改造、基礎建設還是環境治理,都要最大程度地考慮企業和民眾的感受,傾聽他們的呼聲;無論制訂政策、引進項目還是兼并重組,都要以社會利益、就業崗位或職工收入是否受到影響為重要標準;所有的經濟性公共服務,也都要以市場主體是否便利、是否滿意為惟一準則。
提出政府轉型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如果說過去的政府轉型因為許多不確定因素而使許多地方出現觀望和遲滯的話,那么,淡化GDP,以民生為重,無疑給政府進一步轉型來了個“釜底抽薪”。這或許是一個重要的契機。全會的決策如果能進一步固化成制度或法律,比如規定統計部門不再公布各地區的GDP對比、民生問題對干部任免具有“一票否決”等,那么,其約束力將會更強,效力也會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