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意見》,暫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執行購房補貼政策,恢復征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收費,并提出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