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房子、娶媳婦、生娃娃”,千百年來,這是我國農民生活中的三件大事,“蓋了房子才能娶媳婦生娃娃”,所以,“蓋房子”也就成了農民成家立業的頭等大事。然而長期以來,在城市開發商扎堆、“地王”頻現、小區不斷拔地而起的同時,農村農民住房建設卻缺乏有力“推手”。
今年以來,青海省為擴大農村需求,政府以現金直補和金融貼息做法鼓勵有條件的農牧民加快建設自用住房。此舉不僅激發了廣大農牧民群眾改善自身居住條件的積極性,也有效拉動了農村消費。
五萬戶農牧民建住房 政府每戶補助五千元
記者從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今年4月正式實施的青海省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原則上以具備建房能力的農戶自建為主,主要方式為新建和改建(原址翻建)。同時,鼓勵有條件的農民購買商品住房或到中、小城鎮建設符合城鎮規劃的自用房。在城市規劃區、工業園區內土地整合或集中連片開發、整村異地搬遷的村莊,還可享受獎勵性住房建設政策集中建設農民住宅小區。
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政府獎勵為輔,并通過銀行信貸等渠道籌集。青海省級財政按照每戶平均4000元的標準直補建房農牧戶,另外按每戶平均1000元的標準,由青海省級財政拿出5000萬元,集中建立全省農村獎勵性住房建設融資信用平臺,用于農牧民建房小額貸款的信用擔保及貼息,引導銀行信貸資金投向農牧戶建房。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村鎮建設處處長衣敏介紹,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獎勵性新建、改建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小于50平方米,建設當中還引導農牧民推廣使用安全、節能、環保的新材料、新技術。
在獎勵性住房建設實施過程中,優先考慮已經編制新農村建設村級規劃的村莊和經濟條件較好且農牧民建房積極性較高的地區,優先安排城鄉結合部、鄉鎮駐地村莊,公路、鐵路沿線和大江、大河兩側村莊。
“今年青海全省獎勵性住房建設試點實施規模為5萬戶,試點地區包括了除基礎條件較差的玉樹藏族自治州之外的全部市、地、州,省級財政為此共投入資金2.5億元。”青海省省長駱惠寧說。
2.5億財政投入撬動近35億農村住房消費
記者日前在青海省海東地區平安縣平安鎮上灘村看到,37歲的村民祁新賢正和哥哥忙著篩砂,哥倆身后是長13.5米、寬8.1米的一層新建平房。
祁新賢告訴記者,他們兄弟兩家共有8口人,這次建的新房兩層共約220平方米,預計要24萬元。他們兩兄弟原來住在自然條件惡劣的平安縣三合鎮窯洞村,至今已經在平安縣城打工快十年了。打工期間,兩家人一直租房住,他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在縣城里有自家的房子。作為獎勵性住房試點戶,兄弟倆家8千元的補助很管用,可以幫他們把內墻粉刷了還有富余。
在已建好新房的上灘村村民李永紅家,記者看到磚混結構的兩層小樓有四室兩廳兩衛,瓷磚鋪地,粉刷雪白,燈具、潔具新潮、時尚,儼然城里人的商品房。
平安縣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局局長莫曉珍告訴記者,包括平安縣在內的整個海東地區是青海農業人口和貧困人口的聚集地。以前,海東農民建房全部是土木結構,每十年就得翻新一次,否則不是開裂、漏雨,就是蟲蛀。今年在獎勵性住房政策鼓勵下,加之玉樹地震的警示,現在平安縣農民群眾新建翻建住房的積極性很高,而且特別注重質量。獎勵性住房建設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對于強調村容整潔的新農村建設會產生明顯促動。
記者從海東地區行政公署了解到,今年海東地區納入青海省獎勵性住房建設的農牧民有1.7萬戶。然而,在獎勵性住房政策帶動下,年內海東地區農牧民建房數將達3萬戶。經測算,政府對列入獎勵性住房建設的1.7萬戶投入的8500萬元,將至少帶動農牧民建房資金10億元以上。
“海東地區的資金拉動比是保守估計。照此計算,我們的資金拉動比也在1:11以上,全省投入的2.5億元,僅土建就至少可帶動27.5億元的農村建房資金,加上裝修、家具、家電等支出,至少可以撬動近35億元農村消費。未來五年,青海省將在農牧區實施獎勵性住房55戶,這將帶動300多億元建房支出和80多億元居家消費。”駱惠寧說。
探索農村消費金融支持是關鍵
駱惠寧表示,青海獎勵性住房建設的帶動作用啟示,只要有好的政策支點,農村和農民的投資、消費就會被有效刺激起來,轉化為保持經濟增長的強大動力。目前青海在改善農牧民群眾居住條件的做法可以歸納為“拉兩頭帶中間”。即對農村困難群體和牧民群眾實施中央統一制定的危舊房改造和定居工程。而對有條件的農牧民群眾來說,則通過青海省內實施的獎勵性住房政策,帶動他們改建新建住房。按照目前青海的實際情況,這三項政策并舉,預計通過五年時間,可以完全翻新改善青海農牧民群眾的現有住房。
獎勵性住房也帶動了房地產企業投入農村住房建設。青海培鑫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李艷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是一家僅僅成立一年,注冊資金不過2000萬元的房地產企業,目前在青海大中城市里競爭壓力很大。但是,農村獎勵性住房給了他們一個新創業領域,他們目前正在與相關試點地區聯系,計劃通過集中連片、有規模的開發建設農村獎勵性住房來帶動企業發展。
經濟基礎薄弱的海南藏族自治州群眾反映,目前獎勵性住房建設的標準還比較低,對于帶動經濟能力相對較弱的農牧民建房作用不明顯。此外,農牧民群眾還普遍希望,加強這一政策的宣傳和執行力度,特別是在確定享受住房獎勵性對象時應借鑒保障性住房分配做法,科學、公平地加以實施。
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仲繼壽認為,獎勵性住房建設是青海省拉動農村投資消費的一種有效途徑,它通過政府行為帶動了農牧民自主行為,進而轉化為農牧區住房建設的市場行為。青海在獎勵性住房建設中雖然每戶補助有限,但是通過現金和貼息讓農牧民實實在在嘗到了甜頭,發揮了政府投入資金的“杠桿”作用,將拉動了內需、擴大農村消費和保增長、改善民生有機結合到一起并收到實效。這不僅有效改善了農牧民居住條件,對于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也產生了促進作用。
“青海獎勵性住房建設實踐證明,農村、農民的消費需求巨大,目前最缺乏的是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如果在這方面能夠不斷探索出有效的金融支持舉措,將會產生更加明顯的刺激拉動效應。”仲繼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