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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作者:記者 柴華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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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證監會昨天通報了涂強、劉海和韓剛三名基金經理的違法違規案件調查結果,使得備受關注的基金經理“老鼠倉”行為再次成為市場焦點。 從曾經的唐建案、張野案,到今天的韓剛案,“老鼠倉”究竟如何作祟?韓剛會不會成為因“老鼠倉”獲刑的第一人?掌握著億萬基民財富的基金公司又能不能置身事外呢? “老鼠倉”是中國投資者送給股市里那些賺錢黑手的共同蔑稱。中國股市里有句老話,叫做“無莊不成股”,而老鼠倉就存在于這些大大小小的莊股當中;鸾浝怼袄鲜髠}”,指的是基金經理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或者親友的資金在低位建倉,等到股價拉升到高位之后,率先賣出獲利的行為。從2006年上投摩根基金經理唐建的案子開始,到后來南方基金王黎敏案、融通基金張野案,老鼠倉不斷被市場關注,卻沒有一例刑事處罰出現。2009年2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將“老鼠倉”規定為犯罪行為,但追后被調查的張野仍因為追訴期的關系最終沒有獲罪。 在昨天的新聞通氣會上,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韓剛案是首例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韓剛是長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經理。證監會調查發現,他自2009年1月6號任長城久富證券投資基金經理開始,到其違法行為被發現期間,利用任職優勢,與他人共同操作其親屬開立的證券賬戶,先于或者同步于韓剛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買入、賣出相同個股,獲利較大,且情節嚴重。 移送后,韓剛的案件目前還在公安司法機關調查期間,他會不會成為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而獲刑的第一人,還要等待司法機關的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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