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6日正式印發。該指導意見從財稅、金融、產業與投資、土地、商貿、科教文化6個方面明確了若干支持政策,以進一步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有序承接東部沿海地區和國際產業轉移。 在財稅政策方面,強調對中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貸款實施財政貼息; 在產業和投資政策方面,提出要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在土地政策方面,強調要優先安排產業園區建設用地指標,探索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和年租制度; 在商貿政策方面,提出支持在條件成熟的地區設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培育和建設一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在科教政策方面,明確要加大對產業園區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知識產權運用以及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的支持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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